首页 期刊 2025年09月号(总第103期) 庚子教难后晋南教会的重建对今日教会的借鉴

庚子教难后晋南教会的重建对今日教会的借鉴

/亦文    回应/陈雅各

 

编者按:亦文老师在本刊专栏“宣教士笔下的中国教会”中,发表了多篇关于庚子教难前后内地会山西禾场的文章。这些文章经增补、修订与编辑,以《立于磐石——庚子教难前后的晋南教会》为名,于今年5月由香港恩道出版社结集成书[1]。7月,我们与恩道出版社联合举办相关讲座,探讨书中议题与当今教牧实践的结合,邀请亦文老师分享,并请国内一线牧者回应。本文整理自第二场讲座的内容[2],亦文老师的分享聚焦建造教会对宣教禾场的重要性,以及阅读教会历史著作的益处。嘉宾陈雅各牧师则从教会的建制与苦难的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回应。

 

教会观与宣教历史

 

谈及教会建造,必然涉及教会观这一系统神学中的重要概念。本文无意详尽探讨此概念,仅简要提及。我的教会观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个人教会生活的体验,二是宣教历史与相关文献的研究。然而,我至今仍不敢称已形成清晰且全面的教会观,因许多原以为理所当然的教会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受到挑战。

 

回顾近代宣教史,鲁弗斯·安德森(Rufus Anderso)是一位重要的宣教领袖。作为美部会(ABCFM)[3]负责人,他曾提出“三自”理念——“自立、自治、自传”。(“三自”理念并非源自中国教会,而是由西方宣教领袖最早提出,安德森便是其中之一。)他认为宣教士在异国他乡传福音后,应组织当地信徒建立教会,唯有如此,信徒方能成长为门徒,福音才能进一步传播。这一观点在当时为多数差会所认同,且在今日的宣教历史课程中,仍广受传道人认可。

 

时至今日,福音已传遍全球,各地教会纷纷建立。然而,不同地区的教会观差异显著。以华人教会为例,两岸三地及海外华人的处境各异,教会实践中的诸多议题——如洗礼与圣餐的次序、长老与牧师的角色区分、男女信徒的位分、守主日的重要性和具体形式、福音布道与教会建设之间的张力,决志归信与加入教会的关系,以及对其他宗派的接纳程度——均呈现多样立场。数位基督徒达成共领圣餐的共识相对简单(基于“一主、一信、一洗”),但要形成共建教会的共识则颇为不易。

 

在跨文化宣教领域,教会建造已不再是宣教机构的首要目标。过去,“拓荒”与“植堂”常被并提,视为一体,拓荒旨在植堂。然而,如今“建立教会”的优先性受到显著挑战。这一趋势有其积极意义,例如,西方宣教士在亚非拉地区不再自建教会或体系,而是与当地教会或机构合作,甚至顺服其领导,辅助当地教会发展。然而,另一方面,“后殖民主义”和“文化侵略说” 等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西方年轻人投身海外宣教。

 

在这一背景下,回溯19世纪末山西教会的初建与重建,尤具现实意义。

 

晋南教会的初建

 

在探讨山西教会重建之前,有必要回顾其初建的历史。《立于磐石——庚子教难前后的晋南教会》(以下简称《立于磐石》)一书的副标题锁定晋南教会(主要指太原以南地区)这一地区。关于庚子教难过程本身的文献较为丰富,但教难前中国教会的状况及教难后初期重建的情形,相关资料相对匮乏。因此,我整理了1899年前后晋南教会事工的报道,以期为后续讨论提供背景。

 

根据庚子教难前的记载,晋南教会已展现出较高的自治性。福音事工主要包括集市布道、礼拜堂布道及福音戒烟所。其中,戒烟所的自治程度最高,其同工会议几乎无西方同工参与;即使有西方同工出席,也仅以受邀观察员身份出现。各村镇设有布道所和礼拜堂,随着教会数量增加,形成了区域性的联会,定期举办退修会、季度会议或年会。这表明当地教会在人数增长与治理结构上已达到相当成熟的水平。此外,这些乡间大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休闲与集会等风俗。部分村落从单一信徒扩展至全村信主,村民自发拆毁庙宇中的偶像,宣教士仅受邀观礼并记录,扮演实时报道的角色。这体现了基督徒“作光作盐”的使命,以出世精神入世,当信徒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时,便能产生移风易俗的影响力。这种果效在庚子教难前的晋南教会已清晰可见。

 

教牧同工定期聚集,讨论诸多具体事务,包括教会内部规范,如受洗资格、慕道者标准、同工遴选条件,以及是否允许吸食或种植鸦片者加入教会等。此外,还有关于信徒家庭婚丧嫁娶的议题,例如女子适婚年龄、是否应收取彩礼等。这些讨论涉及教会中的纪律性与原则性问题,幸得当年宣教士详细记录并向西方教会汇报,使今日得以了解19世纪末中国乡村教会的讨论内容。

 

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原则是教会的成员制(church membership)及其相应的惩戒制度。在《立于磐石》中,“成员”(member)一词或未明确出现,但其概念与实践却已十分清晰。当时,教会人数统计不仅包括当年受洗者及累积受洗者,还包括有资格领圣餐者(communicants)。这一数据不仅反映领圣餐的人数,更表明具备领圣餐资格的信徒人数。若有人犯下明显罪行,如重陷烟瘾或恢复拜偶像,教会有权暂停其领圣餐资格,甚至将其从教会名册除名,直至其公开认罪悔改并获得会众的重新接纳。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晋南教会及庚子教难时期,也不仅是内地会的实践,而是当时多数差会的普遍做法。直至1922年出版的《中华归主:中国基督教事业统计》全国性调查,仍以“communicants”作为教会人数统计标准。宣教士的年度报告常记录教会成员的加入与离开情况,离开原因包括死亡、迁居及被除名,加入者中也包括曾被除名后重新接纳的信徒。如今,国内外教会鲜少实践此类惩戒制度。

 

与会员制相关的另一重要概念是“睦谊协约”(comity agreement)。在中国这一广阔的宣教禾场,浸信会、长老会及跨宗派的内地会等差会并存。宣教士之间的接纳相对容易,异乡相逢常感亲切;然而,不同宗派的中国信徒及新建立的教会如何共存,却是一个新挑战。多数西方差会基于“新教共识”(Protestant Consensus)达成一致:无论在何宗派信主的中国信徒,皆为重生得救,无高下之分;其他宗派信徒非本宗派福音对象,除非其为天主教徒,方需另行传福音。为避免资源浪费,差会间常协商分工。例如:浸信会进入某地后,长老会便选择其他地区;若某地事工繁重,浸信会与长老会可能划分区域,分别负责城东或城西。这种“睦谊协约”旨在合理分配资源,体现合一而非分裂。在拓荒与植堂阶段,信徒应在各自教会中成长为门徒并领圣餐。若有人从一教会转至另一教会,理论上需牧者推荐信;若其因犯罪在长老会受惩戒,转至浸信会后仍需面对同样的问题,即长老会的惩戒在浸信会同样有效。然而,今日国内外教会中,这种传统越来越被边缘化,许多人在不同教会间流动,甚至因不满或犯罪而更换教会,无需处理自身生命的问题。

 

上述背景有助于理解当时晋南教会的状况。从文献来看,庚子教难前晋南教会的自治程度极高,既有其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必然性在于,内地会的宣教策略强调本土教会全方位的独立;偶然性则在于,晋南福音事工最初由本土传道人席胜魔牧师开创,内地会西方同工随后加入并配合。从合作之初,戴德生(Hudson Taylor)便叮嘱西方宣教士顺服席牧师的领导,而非指导其工作。这种模式在当时颇为超前,合作中亦不乏摩擦与磨合,其中剑桥七杰之一的何斯徳(D. E. Hoste)(后接替戴德生任内地会总主任)与席牧师配合尤为默契。他与席胜魔在山西合作多年,以欣赏的眼光看待中国人的品格。他曾指出:若中国人将昔日拜偶像的香火钱投入教会,完全有能力自建教堂;其在各领域的治理与行政能力,若运用于教会,足以自治并组成联会;英国人能做之事,中国人皆具潜力。

 

教难后,宣教士仍为中国教会与百姓辩护,强调义和团运动非因中国人本性残忍,而是因缺乏教育及官方误导所致。迫害期间,许多中国信徒冒死保护宣教士,足见生死之交的情谊。因此,宣教士选择返回,与中国信徒共同重建教会。

 

晋南教会的重建

 

教难爆发后,宣教士或遇难或逃离,在局势稳定前无法返回,宣教士团体在华北地区群体缺席。中国教会(无论领袖或会友)亦遭受严重伤亡。这一空白期的历史,需待宣教士返回后,通过走访会友、聆听其经历,方得以部分复原。个人或群体遭遇如此巨变,实在是极大的创伤,需经历一个漫长的愈合过程。当时没有心理咨询资源,信徒唯有通过相濡以沫,宣教士的聆听、安慰与代祷,中西同工相互扶持,方能共同走出死荫幽谷。宣教士目睹的,是一个伤亡惨重、百废待兴的教会,重建工作涉及多方面问题:1)如何安葬死者?2)如何惩处凶手?3)如何处理赔偿?4)如何重整教会(包括财务与人事)?

 

1、安葬死者

 

教难期间,许多人被杀害,曝尸街头或草草掩埋,甚至尸骨无存。《亿万华民》对此记述相当克制,但我在翻译相关段落时,仍不忍深思。中国文化重视“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但基督教信仰对生命与死亡的理解,与中国传统丧葬习俗存在差异。因此教难后为死难者举行公开、隆重的安葬仪式,并建立供后人追悼、避免悲剧重演的墓园,成为教会与山西地方官员协商的重要议题。多数墓碑下无遗体,仅为衣冠冢。遗憾的是,这些殉道者墓园今日已无存,唯有通过文献的描述加以想象,才能窥其一二。

 

2、惩处凶手

 

安葬死者相对简单,划拨土地与经费即可建成墓园。但惩处杀害宣教士与基督徒的凶手则较为复杂。惩处过宽,难达震慑效果;过严则可能激起民愤,引发冤冤相报。中国有“法不责众”的传统,义和团运动席卷华北,许多人被胁迫参与,无法全数追责。在国家层面,极端排外的官员如山西巡抚毓贤已被惩处;在民间,以追捕首领、宽赦从犯为原则,力求杀一儆百。

 

3、处理赔偿

 

赔偿问题同样关键:是否索赔?如何索赔?索赔多少?内地会放弃赔偿的决定广为人知,实则不仅内地会,多数新教差会皆不同程度放弃赔偿,并引入赈灾捐款。[4] 新教团体以德报怨的见证,与天主教形成鲜明对比。此前,民众难辨天主教与新教之别,教难后对赔偿议题的处理使二者分野清晰。需说明,内地会对赔偿的具体处理颇为复杂,体现处境化特点,详情可参考《立于磐石》一书及何斯徳传记《何斯德:宁愿隐藏的领袖》。何斯徳作为内地会处理赔偿的主要代表,后来因其妥善处理了这一问题而成为众望所归的总主任。

 

4、重整教会

 

赔偿问题关乎教会对外见证,内部调整则同样重要。教难后,教会人数骤减,百人教会或仅剩十余人,且幸存者在教难期间表现各异。归来的宣教士首先挨家探访,倾听会友与领袖的经历,分析复杂处境,逐步制定处理方案。教难期间,宣教士首当其冲,中国教会领袖亦成众矢之的,其次为普通信徒。宣教士前仆后继,中国教会领袖也是如此,席胜魔牧师于教难前去世,其继任者师清兰长老及同工亦在教难后数年相继离世。宣教士客观记录了部分领袖在压力下背道及后续重被接纳的过程,使我们对这段历史有更立体、全面的认识。

 

过去我们常聚焦对于殉道者的纪念,忽略了幸存者及背道者的处境。殉道者因信仰遇难,概念清晰;背道则因社会处境复杂,难以简单评判。若一律开除背道者,教会或无人留存;若全盘接纳,教会虽表面重建,却失去了见证。宣教士在书信中提醒西方教会,处于安逸环境的他们,难以想象当时中国教会的遭遇,故无权苛责。

 

庚子教难前后,中西同工是中国教会的一体两面。宣教士的策略与作为,深刻影响了中国教会的形态。宣教士归来本身,极大鼓舞了故土难离的中国信徒,亦震撼非信徒及前义和团成员。民众起初担忧宣教士归来是为报复或索赔,观察后发现其一如既往传道行善,方释疑虑。宣教士归来,亦为背道者提供认罪悔改、重回教会的契机。

 

教会重建亦涉及物质基础。教难期间,许多教堂及附属建筑被毁,信徒缺乏聚会场所。更关键的是,成员名册及文献或随教堂损毁而丢失,若领袖亦遇难或流失,新来宣教士往往难以接手。无论是重建教堂还是信徒群体,皆需治愈、建造与洁净的过程。

 

5、重建之后

 

晋南教会重建过程的复杂性与其所处环境紧密相关,《立于磐石》一书中对史料“原汁原味”地呈现,旨在让读者结合自身教会生活,得出结论与领受。理想情况下,此段历史应由中国教牧同工记述,但现存文献多为宣教士视角,难免存在空白与盲点。

 

任何历史研究皆有时间界限,《立于磐石》的文献止于1905年。从数据来看,内地会山西禾场(晋南地区)在1905年已接近教难前的状态,并且福音支站的数目将近翻了三倍。但是,内地会宣教士人数却未恢复至教难前水平。教难前,山西禾场在内地会体系中仅次于浙江,但教难后,中国传道人数量迅速增长,实现了宣教士的期望——推动当地教会进一步独立。在宣教士未能返回的宣教站,福音事工的延续全赖中国信徒填补空缺。尽管内地会殉道人数居各差会之首,但因其团队基数较大,且持续动员新人,新老同工得以重返中国。相比之下,其他差会或全军覆没,或仅剩少数存续者,只得将宣教站转让或终止事工。

 

值得强调的是,内地会宣教士在书信、报告及传记中,始终为中国百姓、信徒及教会辩护,无论教难前后皆如此。当时中国国力羸弱,国际形象欠佳,西方人常质疑:中国人世代拜偶像,仅凭宣教士劝导,果然能归向真神?决志受洗后,能否成为门徒?能否建立教会、正确分解真道、胜过试探?内地会宣教士以信心视角,坚信中国人在信仰上的潜力,并向西方支持者传递:就人性而言,中国人与西方人无异,仅因未曾接触真理而需教导,假以时日,其生命必得成长;许多第一代中国信徒的表现,甚至超越世代信主的西方基督徒家庭。我常在不同教会的主日敬拜中,回想19世纪宣教士们的工作,对比今日众多中国信徒遍布全球、建立教会的景象,深感这是一神迹,印证了近两百年前宣教士的信心异象。

 

历史的借鉴:建造教会的重要性

 

假设当年宣教士仅注重领人归主,而非建立教会,庚子教难期间会是何等情景?历史虽不可假设,但可推测:若未建立教会,也不会有教堂被毁,而信徒因缺乏集体生活与门徒造就,其日常生活难显出基督徒的见证,邻里或不知其信仰,迫害也许无从发生。然而,信徒如一盘散沙,不重视集体崇拜与群体建造,便无法移风易俗,福音事工只能由宣教士反复从零开始,教会既从未存在过,便谈不上再生或重建。

 

19世纪宣教士不仅热心于传福音,更致力于建立教会。教会虽易成为攻击目标,却如灯台照亮那地,并成为信仰传承与再生的管道。在全年无休的国度,信徒操练守主日,改变劳作节奏;在鸦片泛滥的时代,教会助人戒烟、放弃种植罂粟;在文盲遍地的乡村,教导圣经,不仅提升了识字率,更在保守的儒家大环境下,吸引年轻人唱赞美诗,取代赌博等不良嗜好。教会的建立带来移风易俗的影响,逐渐改变了公序民俗。

 

今日,国内外教会对建制性、地方性及有形教会的重视程度不及昔日。教会生活与守主日的要求淡化,分派圣餐的同时未能守护主桌[5],委身与惩戒等概念少被提及。信徒(believer)多被称为“基督徒”(Christian)、而非“门徒”(disciple),亦鲜少强调与基督身体的肢体关系。当今,西方(包括英美、欧洲、澳新)主流舆论对基督教日益排斥,将其视为妨碍社会进步的拖累(尤其受后殖民主义理论及LGBT运动影响);东方社会则仍视基督教信仰为外来宗教。表象虽异,却是同一场属灵争战。但这也许并非坏事,适度的“不友好”或“小迫害”,或有助于反思我们所信的对象,信念的本质,何为可以与时俱进的,何为必须持守的。

 

相较过去二十年所谓的黄金期,目前国内大环境空间缩小。若拉长历史视野,追溯中国教会史,不难发现,从唐朝景教始,即有阶段性的蜜月期和紧张期。我在一家北美华人教会教授赴华宣教史的时候,一位长老便指出:唐武宗灭佛仅一两年即令景教一蹶不振,乃因前两百年过于宽松;若不断有起起伏伏的小迫害,教会或已养成坚忍恒毅的集体属性,就像疫苗中微量病毒会培养免疫力的原理一样。

 

义和团运动对教会与国家皆为灾难——教会称“庚子教难”,社会称“庚子国难”。亚洲很多国家的信仰自由度都非常有限;但是在西方,教会目睹信徒锐减、教堂拍卖或改换门庭的无力感,亦是严峻挑战。压力下的成长与温水中的萎缩,哪个更具挑战性,难以定论。

 

历史研究的好处在于,我们能够透过时间线,与历代圣徒产生纵向交集,拓展属灵生命的深度与广度。面对当下的服事挑战,回顾庚子教难的历史,令人感叹。如一位牧者听闻教难故事后叹道:“主啊,我们今日的服事何足挂齿!”我相信,许多读者读毕此书,亦有同感。

 

“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吗?

 

“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是一句名言,具有特定历史背景,但并非口号或公式。在历史研究中,应搁置这一假设,进行具体的分析。历世历代不同处境下,迫害的过程与结果各异。以庚子教难为例,教难后中国教会的确迎来二十年黄金期,但需结合时代大背景审视,而非单纯归因于殉道与流血事件。庚子教难虽惨烈,却为期短暂,且中外关系在一年内逆转。假设迫害持续三五年,如电影《沉默》[6]所描绘的情景,后果则难以预料。其他时期的迫害后果亦不尽相同,例如中亚波斯地区的穆斯林化对东方亚述教会的打击,便属不可逆转之灾。但此类议题已超出本文范畴。

 

所以,在正确解读历史事件前,应广泛深入阅读,了解事实真相,再基于事实逐步形成观点。国内信徒受国民教育影响,常有先入为主的预设立场。庚子教难爆发有诸多原因,包括远因与近因、偶然中的必然、天灾与人祸,既可视为撒但的攻击,也属于神护理中许可的事件。因此,需从内政外交、神学、史学等多角度回顾与解读,避免仓促结论。

 

借鉴历史时,需要先进行处境化分析,同样,对今日教会亦需处境化审视。在教学中,我发现许多信徒缺乏历史穿越感。研究历史需培养“史感”,如同学习语言需培养“语感”一般,两者皆需通过积累养成。这与读圣经相似:不应将21世纪观念读入一世纪文本,而应发掘作者的原初意图。若无历史穿越感,便易将当代处境投射至历史文本,导致分析与结论的偏差。

 

尽管如此,历代教会讲述殉道故事、门徒代价与宣教历史,仍极有必要。此类故事昔日或家喻户晓,但今天若调查教会集体的记忆,似乎所剩无几了。一般意义上的短宣乃指跨越空间,从熟悉的环境进入陌生之地。而整理历史文献,于我而言也如同一场跨越时间的短宣——从熟悉的当代进入陌生的历史处境。若圣灵引领我们在阅读研究中穿越至历代教会的处境,体验“历史短宣”,必然带来独特的领受。

 

《回首百年殉道血》的作者黄锡培老弟兄,见到本书初稿时甚为欣喜。尽管他因中风左半身瘫痪、视力衰退,已鲜少阅读,仍请家人放大字号打印稿件,逐一读完,并叮嘱我继续挖掘英文文献,勿让其在档案馆中蒙尘。他强调,这些文献是宣教士为中国教会留下的宝贵财富。此言令我久久难忘。确实,当年西方宣教士为与西方教会联络所写的文章与期刊,虽非为中国教会而作,如今却成为留给中国教会的重要遗产。

 

《立于磐石》的封面及书中所有毛笔书法,皆出自我父亲之手。自我的第一本书始,我撰写内容,他挥毫题字,我常戏称这些书为我们父女合著。然而在本书出版期间,我父亲突发中风,右半身瘫痪,对一位动手能力极强的人而言,此乃莫大的痛苦。理疗师指出,中风患者可通过训练未受损的脑细胞,重新支配尚能活动的肢体,恢复熟练度动作。起初,我父亲本能抗拒用左手书写书法。我鼓励道:“爸爸,你一定能行。”数日后,我见他默默练习书法。本书中所有毛笔字,皆由他左手写就,笔迹或胜过许多人用惯的右手。此过程对他个人是极大的鼓励,对本书的同工与读者亦是激励,更与书中所述教会从废墟中重建的主题相呼应。或许今日,我们需训练基督身体的“左手”,承接昔日“右手”熟能生巧之工。

 

陈雅各牧师回应:教会的受苦和建造

 

感谢亦文老师的分享,我从“教会成员制”、“苦难与逼迫对教会的意义”、“内地会的特点与今日教会的建造”这几方面作出回应。

 

教会成员制

 

亦文老师在讲座中特别谈到了一个可能今天已经被淡忘的原则,就是教会的成员制,以及相应产生的惩戒制度。我对此非常有共鸣。在中国大陆,一些教会开始关注和建立教会的成员制,已经有二十几年的历史了,我所熟悉的一些教会就是这样做的。比如,教会有成员名册,对于谁是我们教会的成员,谁不是我们教会的成员,非常清楚。如果一个人犯了显而易见的罪,比如说长期停止聚会、有外遇或者与非基督徒结婚,经过教会劝诫仍不悔改,就会被教会除名,意思是不再能看他为一名基督徒,也就不再看他为教会的一员,他不能再领主餐。虽然他可以继续来聚会,但会众看他为一名慕道友,需要继续面对福音,需要有真正的悔改和对基督的信靠,直到他明确地认罪悔改之后,会众才重新接纳他加入教会。

 

但对更多的教会来说,“成员制”仍是一个“新鲜事物”,因此很多教会也有许多疑虑,甚至排斥。但当我们来看中国近代的教会历史,就像《立于磐石》中所呈现的,我们会发现中国教会很早就这样行了,而且是很普遍的做法。这促使我们有更多的思考。之所以家庭教会对此感到陌生,也有其历史原因,在1949年之后,经过三自运动、反右、文革,大陆教会受到很多逼迫,许多传道人坐牢或者殉道,聚会场所被占、挪作他用,信徒也受逼迫四散,建制性的教会很难存在下去。在如此艰难的时期,有真信仰的基督徒,只能继续持守住信仰最基础的部分,继续信靠基督,偷偷地读经祷告,如果能和弟兄姐妹在一起,就一起分享主的话,轻轻地唱诗歌,一起祷告,彼此交通和鼓励。有一些地方宽松一点,可以有比较多的人在一起聚会。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神藉着极少数相对能自由活动的传道人,和爱主的平信徒,继续来见证福音,甚至到文革末期,一些地方的家庭教会有很大的复兴,很多人信主。等到文革过后,家庭教会就有更多的空间,一起聚会,甚至建立教会。这时的教会,有着信仰生活一些最基本的部分,唱诗、祷告、讲道、传福音、彼此交通团契,也建立了教会的同工会。但1949年前很多的教会体制和传统,却已经变得陌生。后来,当教会继续发展时,遇到很多问题,难以解决,因此一些教会开始看到建立信仰告白、牧养体制和合乎圣经的治理体制的需要。教会成员制与这些都有关系,甚至可以说是这些得以体现和落实的基础部分。

 

但是,谈到教会成员制的时候,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不能因为教会历史上曾经有这样的做法,所以我们就沿袭下去;也不能因为它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不错的、有效的管理办法,所以我们今天也如此行。我们建造教会,不是根据经验 ,不是看方法的果效,而是要根据圣经,要按照神所指示我们的样式来建造。

 

那么,圣经里提到过教会成员制度吗?就如狄马可(Mark Dever)所说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在新约圣经中你找不到一个教会成员的名单。 但是新约圣经中的教会显然还是有人们的名单的,比如教会救助的寡妇名单(参提前 5)。更重要的是,从新约圣经几处经文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教会确实有某种方式来描述他们的成员。他们知道谁属于教会、谁不属于教会。 例如,有一次,哥林多教会的一个弟兄活在淫乱中,“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林前 5:1),保罗给哥林多人写信,告诉他们要把行这事的人从他们中间赶出去。这值得我们思考,因为,如果一个人首先没有正式地属于这个教会,你就不能正式地把他赶出去。保罗很关心“谁是属于教会的”,“谁是不属于教会的”。他之所以关心,是因为主耶稣自己把权柄赐给了他们,要他们尽己所能的,在他们周围划出界限,使自己与这个世界分别开来。就像马太福音18:18所说的:“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 18:18,又见 16:19 ;约 20:23)[7]

 

其实教会成员制,就是关心:我们是否可以看一个人为真正的基督徒,因此接纳他加入教会,因为教会应该是由真正信靠基督的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组成的。我们欢迎所有人来参加主日聚会,但我们只能把真正悔改信靠基督、也愿意委身在这间教会的人看为教会成员。这样教会才能更好地在世上彰显基督的荣耀。虽然我们的判断很有限,只能根据一个人表达出的认信和生活表现来判断,但我们想要让我们在地上的记录尽可能地接近天国的记录——就是记录在羔羊生命册上的那些名字(参腓 4:3 ;启 21:27)。

 

如果教会真的这样做,就会开始看重成员的重生得救,就会看重他们对基督以及对基督的身体——教会的委身,就会知道谁是神所托付我们的灵魂,谁是我们应该彼此相爱、彼此劝诫的人,谁是我们可以一同担当使命、见证福音的人。

 

教会真的这样做,才能更好地在世界中彰显神的性情,反映基督的福音之光,也才能在面临患难与逼迫时,更加站立得稳,在看似枯萎凋残时,仍能因与基督真实的连接而有复兴之力。

 

苦难与逼迫对教会的意义

 

《立于磐石》这本书,记述了中国历史和中国教会史一个特别的时期,就是庚子教难时期。在这个时期,教会受到惨烈的逼迫,在山西,也有很多宣教士、本土传道人和基督徒为主殉道。但我们也看到,在此之后许多宣教士又回到中国,许多中国基督徒重新站起来,教会并没有从这片土地上消失,而是得到重建,他们对于迫害的回应也在这片土地上成为美好的见证,福音继续被传扬,更多人悔改信主,教会得以继续建立和发展。

 

我理解,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然而,今天,当我们再思“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这句话,我们可以说,殉道者的血不是教会的种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才是。当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主耶稣是指祂将要在十字架上的死。祂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祂要为祂所拣选的人舍了祂的生命,替他们的罪死,使他们可以得到赦免和生命。祂也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为他们成就救恩。然后,祂升天,差遣圣灵保惠师降临,藉着福音使人重生,使人悔改归信,使教会得以建立和成长。我们看到,在五旬节圣灵降临后,在耶路撒冷,正是因着这福音的传讲和圣灵的工作,许多人信主,教会得以建立,并且在周围的人群中,门徒们活出了敬拜神和彼此相爱的见证。当教会面临许多逼迫时,教会因着福音得到坚立,甚至在门徒不得不四散的时候,那些经历福音拯救和改变大能的门徒,反倒把福音带到更多的地方——撒玛利亚、腓尼基、塞浦路斯、安提阿……安提阿的教会就因此得以建立,并且坚固,门徒被称为基督徒也是从那里开始。

 

那么,基督徒在遇到苦难和逼迫时,持守信仰甘愿为主受苦,甚至殉道,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几个方面:

 

1、永生盼望

 

当基督徒为基督丧失地上的生命时,他所得着的却是天上永远的生命。这就如约翰福音中,主耶稣在讲到“一粒麦子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后,紧接着告诉我们: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参约12:25)很多基督徒,在面临苦难逼迫,甚至死亡的危险时,能够继续信靠跟从主,正是因着有这种确据和盼望。

 

2、福音见证

 

当基督徒为基督甘愿殉道的时候,就为基督福音之道的真实与能力作了美好的见证,这构成了教会的得胜,激励了其他基督徒,并且对周围的人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启示录中有句话说:“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12:11)属灵的争战是不可避免的,有时它体现为环境的逼迫,有时体现为世界的引诱,但在属灵的争战中,使我们得胜的,是羔羊耶稣的宝血,以及基督徒所见证的道,这道是怎样见证出来的呢?就是“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他们为了基督,甘愿忍受肉体的不舒适、苦难甚至死亡,因为他们所信的基督之道是真实的,是真理,是永远的生命之道。

 

在逼迫后幸存的基督徒,他们对已经发生的逼迫的回应,也构成了这殉道见证的一部分。因为正如圣经所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4-16)内地会在山西的见证——彼此扶持、安葬死者、惩处凶手、处理赔偿、重整教会——体现了对神的信靠与舍己之爱,与殉道者的心志一脉相承。

 

 3、在走十字架道路时,经历基督复活的大能

 

不仅是殉道,基督徒今天甘愿在生活中,为了顺服基督而付代价、受损失,向肉体和罪说“不”,向基督的旨意说“是”,为了福音、为了灵魂、为了教会而舍己事奉,就是在走舍己背十字架跟从主的道路,那么这时他会经历到基督复活的大能在他身上彰显,也在他所服事的人的生命中彰显。就如圣经哥林多后书中,保罗所说的:“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林后4:11-12)。

 

所以,教会的扩展与成长首先是藉着福音之道的传讲和圣灵的工作。其次,也让我们看到,神可以藉着苦难和逼迫使福音扩展,也可以炼净教会,使教会有内在的成长和成熟,从而,使教会更能够彰显神的荣耀,成为合主心意的器皿。这是神主权的工作。

 

内地会的特点与今日教会的建造

 

在《立于磐石》一书中,我们看到内地会的宣教士、中国传道人和基督徒在教难中的见证,以及此后的重建,而内地会的特点,是跟他们的见证有关的,也能给今天的基督徒和教会带来帮助。我所了解的内地会的特点[8]包括:

 

1、神学立场

 

内地会看重基要真理,看重天堂地狱,看重祷告与信心。戴德生深信:“人死后不是在地狱的火中永远被烧,就是在天堂的祝福中永远喜乐。”他也强调,宣教差会因祷告而产生,又靠祷告滋长,应单单藉祷告将所需要的告诉神,再由神感动人心行事。差会应当坚心信靠神,而不是仰赖个人或政府。

 

2、事工原理

 

1)遴选宣教士的条件:应超越宗派和国籍,不一定需要高等学历或神学院训练,只要所信仰的是纯正的基要真理,并且真正委身。

 

2)知所先后:戴德生认为,社会关怀工作(即办学校、医院等)必须“因此能把耶稣基督介绍给人”才值得做。 最优先首要的事是“高举福音,使人得救”。

 

3)信徒重质不重量:宣教士应深耕民间,向平民大众工作,扎实结出福音果子。1905年在内地会归主信徒约二万二千人,至1949年约八万人。他们经过火一般的试炼后,大多能站立得住。

 

4)尊重中国文化,认同中国人的感受:宣教士的衣服、食宿,应与当地人相同。内地会的宣教士初到中国后,男同工都剃发、留长辫,改穿中国教师的服装。戴德生强调“向中国人就要做中国人”。 他也强调,中国内地会的西方传教士应训练中国同工,交棒给中国教会。

 

我分享这些,并不是说内地会是完美的,而是说,他们确实有一些原则和持守,可以给我们带来帮助,使我们知道,我们今天该怎样在真道中建造,该怎样倚靠神,这样才能在面临困难与危险时站立得住,并且有重建和复兴之力。

 

今日的中国教会,面临许多威胁与挑战,但圣经的话语和历史上圣徒的见证,可以给我们带来帮助,这意味着,今天,当我们面临环境的挑战时,我们应当注重:

 

1)真悔改与真信心:以福音引导人归向基督。

 

2)与基督活泼的联合:通过真道、圣灵、教会团契,深化与基督的联结,助人成长。

 

3)正确解经与教义根基:通过系统教导与培训装备信徒持守真道、为真理争辩。

 

4)合乎圣经的教会体制:以成员制为基础,建立信仰告白与治理结构,彰显神的荣耀。

 

并且,神也在我们所经历的试炼中作工。神藉着苦难试炼可以唤醒一个人,使他看到自己的本相,为罪悔改,投靠耶稣基督。使基督徒更看重与基督活泼的关系,在这种活泼的联合中成长,面对艰巨的挑战。我常常意识到自己事奉久了,有倚靠经验、倚靠装备、倚靠制度的倾向,但这些都不是我们的倚靠,惟有基督才是我们的倚靠,圣灵的工作也是使我们与死而复活的基督有更深的联合,这样我们里面才能有活水,不只自己得到饱足和力量,也能使他人得到喂养和牧养。

 

 

[1] 书籍链接:https://e.bookapp.cc/searchBook?searchText=%E7%AB%8B%E4%BA%8E%E7%A3%90%E7%9F%B3&order=3。

[2] 讲座视频:https://ezra.timotai.org/archives/video/20250628。

[3] 美部会(The 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是美国第一个海外差传机构,于1810年成立。安德森于1832年起任总干事,直至1860年代中。

[4] 义和团运动因华北大旱而起,暴力祭天未缓解灾情,反而加剧民生凋敝。

[5] “守护主桌” 乃指监督信徒的生活见证是否与所蒙的救恩相称。若信徒犯了外在可见的罪(如淫乱、拜偶像),则需停止其领圣餐的资格。

[6] 电影《沉默》改编自日本作家远藤周作的同名小说,剧中展现了日本德川幕府时代禁教令下对天主教徒的严酷逼迫。——编者注

[7] 狄马可,《何谓健康教会》,黄静译,第87–88页。http://cn.9marks.org。

[8] 参:苏文峰,《中国教会史》,电子版,第3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