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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尼希米记注释:9-10章

文/拉尔夫·戴维斯       译/恩惠  王培洁      校/煦

 

以斯拉记9

圣约之城的麻烦

 

综合以斯拉记7:9、8:31和10:9里记载的时间,当拉9:1-2所提到的问题引起以斯拉注意之时,以斯拉在耶路撒冷呆了约有4个半月之久[1]

 

一、获悉圣民不忠(拉9:1-4

 

1.使人难过的消息(拉9:1-2

 

如果以斯拉在耶路撒冷呆了四个半月,为什么此消息令人如此震惊?以斯拉为什么对此一无所知呢?拉8:36给了我们一个可能的答案,就是以斯拉到达耶路撒冷后,可能没有呆在耶路撒冷,而是“马不停蹄地四处奔走,将波斯王的谕旨传告给王所派的在犹大地邻近一带的总督省长们。”[2]

 

这是一个关于圣洁的问题(以色列民……并没有离绝……拉9:1),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连祭司和利未人也涉足其中。这是关于犹太人与异族通婚(拉9:2),违背妥拉律法(出34:11-16,申7:1-5)的古老问题。留意第一节经文后半部出现的外邦群体。

 

“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拉9:2)。麻烦再次出现。什么时候神的子民失去其独特性,他们就不再是神的子民了,至少在有形和可见的方式上如此。教会必须是一群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永不能,也永不该与世界同流合污。

 

2.激烈的反应(拉9:3-4

 

注意以斯拉的外在反应:他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忧伤、悲痛,拉9:3)。以斯拉似乎是在困扰无助中发疯了。另外一些人,虽然他们在行为上与以斯拉不完全一样(拉9:4),他们的感受是与以斯拉一样的。以斯拉说:“凡为以色列神言语战兢的,都因这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留意:这“战兢”正是神希望他的百姓有的反应:“但我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66:2)这才是教会应有的样式。

 

注意1-4节经文中,获悉以色列人不忠的两个必然结果:

 

1)神的子民极其令人失望——永远不要对圣约之民竟然如此犯罪而惊讶。

 

2)对以斯拉在拉9:3中那种激烈的过度的反应,我们常常不理解这是对罪的一种真诚而圣洁的反应——令人悲哀的是,这更说明我们有问题,而非其它。

 

二、认罪悔改的祷告(拉9:5-15

 

注意拉9:5祷告中的明确可见之处:

 

撕裂外袍=极度痛苦

双膝跪下=谦卑

举手=恳求

 

不要贬低或轻忽外在的表达,觉得它没有什么重要性。(珥2:12-13是内在与外在悔改的综合表现。)我们来研究以斯拉的祷告包含了哪些方面:

 

1.重大的罪恶(拉9:6-7

 

1)我们犯罪的数量(拉9:6a)。注意以斯拉如何试图用这些形象的描述来表达罪恶的巨大规模和重大。

 

2)我们历史上的罪(拉9:7b)。我们的罪恶是从我们的列祖开始,一直持续,并历经惩罚和审判,其影响一直延续到今日。

 

注意6节下半句经文中词汇的转换——从单数人称转为复数人称“我们”——这表示以斯拉与以色列民的罪恶认同。

 

2.恩典的时刻(拉9:8-9

 

第8节经文以“现在”一词开始,指明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时刻。下一个用词直接是“暂且”,表明这个至关重要的时刻之短暂性。这短暂的恩典时刻与第7节经文所总结的整个以不忠和审判占主导地位的历史形成鲜明对比。这“短暂片时的恩典”是耶和华我们的神施恩。来观察一下这恩典的亮点。

 

这是幸存/存留的恩典:耶和华我们的神给“我们留些逃脱的人(即余民)”。

 

这是安全的恩典:“使我们安稳如钉子,钉在他的圣所”。“钉子”通常指帐幕的营钉(橛子),是打入地里,作为支撑帐幕的稳固之处。或者正如赛22:23所提到的,是钉子被钉入墙中,可以使物体安全稳妥地挂于其上。格林斯(Clines)喜欢用“钉子”来描述重建的圣殿,正如“钉在他的圣所”这一用语所暗示的。无论如何,以色列民在颠沛流离的“后被掳时期”的生活被赐予了某种程度的安全感和稳定感。

 

这是安慰鼓励的恩典:“我们的神好光照我们的眼目,使我们在受辖制之中稍微复兴。”

 

这是忠贞不渝的恩典:9节上半节经文所暗示的:“我们是奴仆,然而在受辖制之中,我们的神仍没有丢弃我们。”

 

这是看顾的恩典:“在波斯王眼前向我们施恩,叫我们复兴,能重建我们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NJB)”拉1-6章所有戏剧性事件和历史都包含在这半句话之内了。

 

这是保护的恩典:“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城墙(或墙垣)象征保护。这不是一个字面上的城墙,这是在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城墙。

 

综上所述,以色列人的滔天大罪(拉9:6-7)与上帝的宏大恩典(拉9:8-9)相遇。

 

3.愚蠢的不忠(拉9:10-12

 

第11节经文引用了先知的话,在谈到他们得以为业之地上以前的居民时,以斯拉用尽了有关不洁和污秽的词汇。11-12节经文概括了先知的信息:以色列民不仅不能与异族通婚(12节a),而且要一如既往,斩钉截铁地反对(12节b)这些异族和他们的影响。这是以色列唯一的希望(12节c)。以斯拉引用先知不断宣讲的信息之前,第10节经文显露了以色列民的愚蠢:“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你的命令”。以斯拉在说我们不是违背一些最近发布的命令,而是长久以来借众先知所赐的命令。因此,我们不可原谅。

 

4.失去机会的危险(拉9:13-14

 

注意经文:“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我们岂可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

 

以斯拉在这里列举了遭刑罚的经历(13节a)、神仁慈的约束(13节b)之后,才说神对以色列人的忍耐大概到头了(14节)。以斯拉提出了问题:“我们犯罪是否使恩典远离?”正如柯德纳(Kidner)所说:“这个祷告以清晰的认知为结束:即神完全有理由洗手不管这些百姓……这不是夸张的想象。另外还有一些散居在外的以色列人,神可以借着他们去成就自己的应许(69页)”。

 

5.祷告的挫折(拉9:15

 

耶和华神是公义的(v.15a),我们是有罪的(v.15b)。这里有什么盼望呢?

 

留意:我们在这里看见悬念(在祷告中,他没有做明确而特别的恳求,留给我们悬念)和挫折(对以斯拉来说,他还能祈求什么?他只能把以色列人摆在耶和华的仁慈前)。

 

Peletah一词(“escaped remnant”NASB,得逃脱的人、剩下的人)出现在8、13、14、15节经文中。当我们回头查看整部以斯拉记,我们不得不说:考虑到那憎恨我们的敌人(拉1-6章)和我们所贪爱的罪(拉9-10章),这剩下的人仍得以逃脱,不能不说是一个神迹奇事。

 

以斯拉记10

圣约之城中的问题

 

三、盼望的话语(拉10:1-4

 

  1. 得救的绝望、有感染力的悲痛(拉10:1

 

以斯拉虽然是犹太人,但他也是政府高官。此时,他因为悲恸和忧伤,根本没有顾及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哭泣,俯伏在神殿前”,“俯伏”之后使用了反身代词“自己”),于是就吸引了一群和他有着相同看法的男女、孩童聚集在他身边。

 

  1. 小人物起大作用(拉10:2-4

 

示迦尼承认全体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干犯了我们的神”,这个词的字根是maal,在本章的2节、6节和10节中使用)。他一点也没有逃避当时存在的问题,但他用了两句以“现在”(veatah)开头的话补充说明:

 

“然而现在以色列人还有指望”(2节b)

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3节a)

 

第一个词就是“指望”,但是示迦尼的指望并非盲目的乐观主义。而是一个呼召,与神立约。这个明确的约要求有悔改的表现,这样的悔改是一条艰难的路:“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指望”通常都不是能轻易得到的。接着在第4节中,示迦尼不仅把整件事的带领责任放在以斯拉身上(“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同时也承诺了百姓的支持和鼓励(“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

 

示迦尼就像圣经中的阿尼色弗和以巴弗提一样——虽然鲜为人知,但是他们在他们自己的位置上的忠心给神的国带来了改观。

 

四、管教的过程(拉10:5-44) 

 

  1. 初步承诺(拉10:5

 

以斯拉成功地使祭司、利未人和以色列众人起誓立约。

 

  1. 持续的悲伤(拉10:6[3]

 

以斯拉的悲伤并不是(第1节中记载)仅仅为了众人的益处而做出来的。我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一个著名的基督徒四重唱组合来我们校园演唱。音乐会中间的时候有休息,他们退回到舞台的帷幔后面。我的一个朋友坐在楼上的侧面,所处的角度正好能够看到我们大部分人注意不到的事情。他说,就在四重唱组合走出帷幕继续演唱音乐会的时候,他看到其中一个人突然之间换上了一张笑脸。他在后台的时候并非如此,但是他想要在大众面前挂上灿烂的笑容。以斯拉并不是这样,他走入约哈难的屋里(很显然位于圣殿中),继续为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悲伤(在希伯来文中,这里使用了分词,代表动作的持续),既不吃饭,也不喝水。

 

难道以斯拉的禁食不就是摩西在出埃及记32章中金牛犊事件后的禁食(出34:28;申9:18)的反映吗?[4] 这里的以斯拉不就是“第二个摩西”吗?

 

  1. 公开聚集(拉10:7-14

 

这次聚会显然是由耶路撒冷的首领们(“他们”)而不是以斯拉召集的。大家距离耶路撒冷最远没有超过40-50英里。凡不参加的就会被赶出被掳归回的会堂,纵容娇惯的教会在那个时候可是还没有出现呢。

 

当时是(根据第9节:九月二十日)公元前458年12月19日,正赶上雨季。就如山内(Yamauchi)所讲,12月和1月的耶路撒冷非常寒冷,气温都在4度到10度左右。以色列人的罪和当时的大雨都使他们战兢颤抖不已。我们来看这部分的概要:

 

谴责(10节):你们有罪了——mealtem,字根为maal

命令(11节):认罪、分别为圣

愿意(12节)

延期(13节):原因是下雨天(v.13a)和犯罪的人太多(v.13b)

提议(14节)

 

他们提议说让犯罪的人按约定时间前来办理。芬尚(Fensham)[5]这样写道:“了解他们(犯罪的人)情况的当地首领和士师要陪着他们一起前来。这是非常重要的提议,人们希望有一个公平的调查,在密切了解事情始末的首领的协助下,每个案例都能够得到认真、详细的审查。”目的是为了让“神的烈怒转离我们”。

 

我们要注意,之所以要离绝这些外邦的妻子,不是因为种族和民族的差异,而是因为她们是外邦人,并没有相信耶和华的名。

 

  1. 少数抵挡者(拉10:15

 

芬尚似乎认为这些人只是在抵挡当时做出的提议,但是很有可能他们抵挡的是全部的过程。也许他们认为这么做过于严厉,也许他们想要保护牵涉在其中的亲属。山内[6]指出,倘若15节中的米书兰与29节中的巴尼的子孙米书兰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他很可能就娶了一个外邦的妻子。

 

  1. 认真缜密的工作(拉10:16-44

 

调查和听证从十月一日(第16节,参考比较第9节)开始,一直延续到正月初一(第17节),整整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于公元前457年3月27日结束。[7]

 

他们可能是在到达犹大地之后才娶了外邦的妻子。这些犯罪的人包括各个不同层面的人——祭司、利未人和百姓。根据经文中所列出的名单,犯罪的人包括17个祭司、6个利未人、1个唱歌的人、3个守门的人、84个百姓,共计111人。

 

这说明他们工作很细致,经过反复衡量,平均每天只调查1.2个案例,要是不算安息日的话,可能比这个数字稍高一点。整个过程一点也不匆忙草率,也没有恶毒的诽谤。调查111个案例共用了75天的时间。

 

注意一下圣经中没有提及的,也就是,被休的女人和孩子都怎么样了。也许他们回到女方的父母和家人身边,但这并不是这段经文关注的内容。

 

  1. 必要的评估

 

这里所讲的婚姻危机与4:2中提到的早期危机相同。但是其中也有差异。公元前536年的犹太人竭力抵挡,不让自己被同化,公元前458年的犹太人渐渐屈服了。以色列人抵挡住了直接的危险,却对更加微妙和隐蔽的危险屈服了。

 

正如梅尔斯(Myers)[8]所讲,在为数3万人口的社区(也许是5万)中共列出了111个名字。倘若所有犯罪的人都被列举出来了的话,那么这个比例非常小。然而洁净的工作是必须要完成的。

 

山内[9]说,从以色列人在埃乐芬提尼(Elephantine,犹太人在埃及的居住地)居住地就能够明显看出相互通婚带来的后果,那里百姓中的首领和祭司都与外邦人通婚。埃乐芬提尼的以色列人并不单单敬拜耶和华,而且也敬拜女神亚那特雅威(Anath-Yahweh)。

 

  1. 有待探索的问题

 

记住以斯拉和犹太人面对的问题:有些人娶了外邦人为妻,她们仍然保留外邦信仰,并没有转而相信耶和华。

 

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以斯拉记9-10章的模式应该被今天的教会所沿用吗?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可能并非是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

 

原则上说来,是。我们在以斯拉记9-10章中所看到的模式其实就是出埃及记34:11-16和申命记7:1-5的经文在被掳后的历史时期和社会中应用。这些内容难道不仍要应用于今天的教会吗?这些内容难道不就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39中所说的吗?即基督徒的寡妇可以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神的话语规定婚姻要在信徒之间,圣经中一直关注后代的问题,要养育属灵的后裔。一个基督徒嫁娶了非信徒之后,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困难和妥协。以斯拉在这两章中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马太福音5:29-30的一个集体性应用(只是年代上有所不同)。

 

具体说来,以斯拉记中的模式又不能在今天的教会中沿用。让我们从一开始就加以明确区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12以及以后的经文中讲到的内容和以斯拉记9-10章有所不同。保罗讲到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是外邦人,但是因为其中一个信了基督,成为信与不信者相结合的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倘若非信徒一方愿意继续维系婚姻,基督徒这方就不应该结束婚姻。保罗可能看到,联合带来的影响力会让人亲近福音。

 

以斯拉面对的问题是盟约的百姓与外邦人缔结婚姻。倘若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新约背景之下,即教会中,这些基督徒应该按照马太福音18:15-20受到劝诫,为自己故意公开的犯罪而悔改。倘若犯罪的人愿意悔改,那么是不是需要离婚呢?我不这么认为。为什么不需要离婚呢?以斯拉记9-10章不是这样指出的吗?不见得。难道以斯拉记9-10章中记载的不是一个独特的情形和特殊的紧急状态吗?还记得上面提到的在埃乐芬提尼的例子中,以色列人面对的危险吗?这关系到真正的属神的子民在世界上的生死存亡问题。因此当时就需要使用激烈的方法。就如霍姆格伦(Holmgren)所说:“有时候,要想保留一种生活方式,就要发布让民主精神和普世精神失望的政策”(被Breneman布伦南所引用)。这样看来,布伦南的观点可能是正确的:以斯拉记9-10章“是描述性的,而非指示性的。”[10]

 

 

 

[1] Cundall, NBC, 1970ed., 403

[2] Fensham, NICOT, 124.

[3]就约哈难以及有关以斯拉行事日期的讨论,请参考芬尚(Fensham), NICOT, 136页。

[4] Yamauchi在 EBC, 4:670指出两者的联系。

[5] NICOT, 140.

[6] EBC.

[7] Yamauchi, EBC, 4:668.

[8] Anchor Bible.

[9] EBC, 4:677.

[10] NAC,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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