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9年09月号(总第79期) 耶稣的死应验经上的话 ——约翰福音19:28-37释经习作
easter scene with crown of thorns, hammer and nails with blood on sand

耶稣的死应验经上的话 ——约翰福音19:28-37释经习作

 

文/以萨迦

 

约翰福音在记录耶稣的死时,格外提及耶稣身上所发生的事是应验经上的话,在本段经文中就有三次之多。这也让我们在对旧约的理解中更深地认识耶稣基督的十字架。那么,旧约中如何预告耶稣的死,耶稣的死如何应验经上的话呢?

 

一、重新编排经文

 

19:28-30

 

28节:

这事以后,

耶稣 知道  各样的事 已经 成了,

为要使 经上的话 应验,

就说:“我渴了!”

 

29节:

有一个器皿   盛满了 醋,放在那里,

他们就拿海绒 蘸满了 醋,

绑在 牛膝草上,

送到 祂口。

 

30节:

耶稣  尝(原文作“受”)了  那醋,

就说:  “成了!”

便低下  头, 将灵魂  交付 神了。

 

19:31-37

 

31节:

犹太人因   这日    是   预备日,

又因  那安息日 是个 大日,

就求 彼拉多 叫人 打断 他们的腿,

把  他们 拿去,

免得 尸首 当安息日 留在十字架上。

 

32-34节:

于是 兵丁 来,把             头一个人的  腿,

并  与耶稣同钉 第二个人的  腿  都打断了。

只是 来到     耶稣那里,

见       祂      已经死了,     就 不打断  祂的腿。

惟有一个兵拿枪 扎祂的肋旁,

随即有  血和水  流出来。

 

35节:

看见这事的  那人   就作见证,

他的       见证    也是真的,

并且 他知道  自己所说的    是真的, 叫你们也可以  信。

 

36-37节:

这些事 成了,为要 应验 经上的话说:“祂的骨头一根 也不可 折断。”

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 仰望 自己所扎的人。”

 

二、经文在书卷中与上下文脉的关系

 

约翰福音整体结构:

 

1:1-51双引言:道成肉身,施洗约翰的见证,耶稣选召门徒

2:1-12:50神迹篇

2-4章“替代”

5-7章 生命的恢复和满足

8-10章 感官知觉的恢复:光,看,听

11-12章 生命与舍命

13:1-20:29时候篇

13章 最后的晚餐叙事

14-16章 临别讲论

17章 耶稣的祷告

18-20章 耶稣受难复活叙事

20:30-21:25双结尾:本书的目的,耶稣海边向门徒显现并问彼得爱主之心

 

福音书可以说是有较长引言的耶稣受难复活叙事(18-20章),经文发展的高潮部分正是耶稣的受难,这也是经文一直的指向。在约翰福音中,耶稣从刚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到”走到了祂“离世归父的时候”。值得留意的是,约翰福音称耶稣的时候为“离世归父的时候”,把耶稣的受难、复活、升天看为一件事。

 

本段经文选自18-20章的受难复活叙事,记录了耶稣在十字架上离世的时刻,因此更是值得多多地研究和默想。现将18-20章划分结构如下:

 

1)18:1-11 耶稣被捕。

2)18:12-27 耶稣在亚那和该亚法那里受审,穿插着彼得不认耶稣。

3)18:28-19:16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并且被判死刑。

4)19:17-37 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亡。

5)19:38-42 耶稣被葬在坟墓里。

6)20:1-29 耶稣复活并向门徒显现。

 

上述六段的划分,是根据耶稣所在地点及事件划分的:耶稣在园子里—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面前—彼拉多面前—十字架上—坟墓里—出坟墓。最终耶稣从死里复活并向门徒显现。

 

本段经文处在18-20章的第4)部分中。在经历被捕、被审、被羞辱、被判死刑后,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和耶稣同钉的还有两个人。彼拉多在十字架上写了一个名号——“犹太人的王”。犹太人不认这位真正的犹太人的王耶稣,甚至为了要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竟宣告说“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他们所抛弃的王以“犹太人的王”的名义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在无意中宣告一个事实——耶稣是真正的犹太人的王。之后是耶稣生命中最后一刻的叙事,耶稣将灵魂交付神。然后,兵丁打断与耶稣同钉之人的腿,却只是拿枪扎了耶稣的肋旁。再之后是耶稣被取下安葬在坟墓里。可以说这段经文是记录十字架事件的最高潮,是关于耶稣的死亡。耶稣被父神差到地上,并完成了父神的旨意。

 

三、上下限的界定、体裁和结构

 

本段经文的上限18:1,下限是20:28,整体构成了耶稣的受难复活叙事。既然约翰福音将耶稣的“时候”看为是“离世归父的时候”,那么将耶稣的受难和复活放在一起是应当的。

 

本段经文体裁为叙事文体。

 

本段经文的结构划分:

 

1)28-30节:耶稣的死

A 28节:耶稣为使经上的话应验而说“我渴了”。

B 29节:兵丁拿海绒蘸满醋给耶稣喝。

C 30节:耶稣说“成了”,将灵魂交付神。

2)31-37节:耶稣肋旁被扎,骨头没有折断

A 31节:犹太人求彼拉多打断他们的腿以把他们拿去。

B 32-34节:兵丁打断了其余两人的腿但只拿枪扎了耶稣的肋旁。

X 35节:人的见证,叫你们可以信。

B’ 36-37节:这些事应验经上的话。

 

四、本段经文各分段的主题、重要词汇、特色及各段间脉络关系

 

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耶稣死时的情形,兵丁拿醋给耶稣,耶稣尝了后将灵魂交付与神。第二部分主要是关于耶稣肋旁被扎,而全身的骨头一根都没有折断,这也应验了旧约圣经的话;并且看见这事的作见证,叫你们可以信。

 

在这两部分中,非常明显的特色是这些事的发生都是应验经上的话。第一部分中,经文显示是耶稣主动地行动,为要应验经上的话;然后有兵丁拿醋给耶稣的行动,也应验了经上了话。最后耶稣死亡,也被显为是耶稣主动的行动。第二部分中,是犹太人出于要遵守安息日的规定,想加速耶稣的死亡;然后有兵丁的行动,而兵丁无意中的行动也正应验了经上的话。

 

所以这两部分一个是为要应验经上的话,然后有行动;一个是先有行动,然后是为要应验经上的话。一头一尾的对经上话的应验将耶稣的死和死亡后的被扎框起来,将耶稣的死亡事件和旧约中的预言紧密关联在一起。

 

重要词汇:成了,应验,交付,血和水

 

成了:在本段经文中出现三次“成了”(约19:28、30、36),但原文所使用的字词有不同。前两处是同一个词τελέω,第三处是另外一个词γίνομαι,所以意义有所不同。前两次的“成了”一词在约翰福音中只在这里出现,有结束、完成、实现的意思,表明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祂当完成的,前面经文一直强调的那“时候”要有的决定性行动被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第三处的“成了”一词的意思更倾向于“发生”。

 

应验:在四福音中被翻译成“应验”的词共出现26次,而在约翰福音中出现了9次。除了两次是应验耶稣从前所说的话(约18:9、32),其余都是应验旧约圣经的话。有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约12:38),有应验律法上的话(约15:25),其余的直接是应验经上的话(约13:18,17:12,19:24、28、36)。并且这些经文都是出现在第12章及之后,也就是基本上都出现在“时候篇”,更能显出耶稣的“时候”是对于旧约圣经的应验。

 

“应验”一词强调现在所发生之事是对于旧约圣经中所预言之事的成就,是按着神的计划、按着早已预告的发生。

 

交付:“交付”一词的原文παραδίδωμι,在约翰福音中共出现15次。有9次被翻译为“卖”,用在犹大卖耶稣之事上;其余的则用在犹太人和祭司长将耶稣“交给”彼拉多,或彼拉多将耶稣“交给”犹太人钉十字架;只有一次是用在耶稣将自己“交付”给神。

 

可以说,卖主的犹大将耶稣交给(卖给)犹太人,犹太人和祭司长将耶稣交给彼拉多,而耶稣是将自己交付给神。虽然人在其中按着自己的意思行事,但最终要成就的是神的旨意,耶稣最终是将自己的生命交付在神手里。

 

“交付”一词有主动的意思,是耶稣主动地把灵魂交付给神。正如以赛亚书53:12中说“因为祂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以及约翰福音10:18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

 

血和水:血和水在圣经中一起出现的时候并不多。利未记14:51-53:“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并那活鸟,都蘸在被宰的鸟血中与活水中,用以洒房子七次。要用鸟血、活水、活鸟、香柏木、牛膝草并朱红色线,洁净那房子。但要把活鸟放在城外田野里。这样洁净房子(原文作‘为房子赎罪’),房子就洁净了。”这里面是用鸟血和活水来洁净房子,洁净房子原文是为房子赎罪。

 

在希伯来书中也提到:“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来9:19-20)希伯来书记载神在西乃山与百姓立约之时,摩西是用血和水洒在书上和百姓身上来洁净百姓,以此说明基督也是用血来洁净百姓,完成赦罪的功能。

 

还有一处经文是在约翰一书:“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约一5:6-8)这里的血和水是与见证有关,具体含义不知。

 

本段经文中的“血和水流出来”自然是因为耶稣实实在在的身体受到创伤,但也隐含了某种属灵的含义。耶稣受死,流出血和水,是神的百姓真正的赎罪的源头,正如旧约中用血和水来赎罪、洁净百姓一样。

 

钥节: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19:28)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约19:36)

 

五、经文分析

 

19:28-30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耶稣尝(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 神了。

 

V28 “这事以后”,这样的表述是约翰福音中常用的表达,在很多地方都出现(如约5:1,6:1,7:1,19:38等)。当然这不仅是一个转承语,“这事”是指前面经文中所记录的事: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兵丁分了耶稣的外衣,并为耶稣的里衣拈阄;耶稣在极痛苦中仍然展现出对母亲的关切,将自己的母亲托付给祂所爱的那门徒。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从耶稣被捕,被审,被羞辱,到被钉十字架,这一切的事都已经完成了。耶稣清楚地知道自己要有的遭遇。祂知道自己被捕的时候,门徒不会被捉拿,所赐给祂的人没有失落一个;祂知道彼得会三次不认主,这事也已经发生;祂知道自己会被犹太人交给彼拉多,知道自己将怎样死,知道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如今这事也已经完成;耶稣知道自己会与两个强盗同钉,知道兵丁会分自己的外衣,为自己的里衣拈阄,如今这事也成了。

 

耶稣知道关于祂的各样的事情已经实现了,现在是到了最后的时刻。于是耶稣主动地使最后要成就的事发生——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耶稣说“我渴了”。正如前面的字词分析,耶稣受难时的种种事件,正是对旧约圣经的应验。耶稣说“我渴了”以及之后兵丁的行动,实际上应验了诗篇69:21所说的“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

 

在这篇诗篇中,诗人陷入极难的困境,他说“众水要淹没我”,实际上是被神责罚、击打的状态,他称自己是神“所击打的”、“所击伤的”(诗69:26)。在这光景中,诗人经历到众人无故地恨他、与他为仇,甚至他的弟兄同胞都看他为外邦人。诗人遭遇到各样的辱骂、欺凌、羞辱,他们拿苦胆给他当食物,拿醋给他解渴。但诗人向神祈祷,求神按祂的慈爱来搭救自己,能够回转眷顾自己,以忿怒来追讨敌人。最后,诗人带着信心以诗歌赞美神,并愿一切来赞美祂,因为神要施行拯救。

 

耶稣是将这些话看为对自己的预言。祂自己正是在如此的处境中:祂的同胞恨祂,将祂交在外邦人手里;祂遭遇各样的羞辱、讥笑;祂现在在十字架上承受极大的痛苦,除了来自人的和身体上的痛苦外,更本质的是来自神的击打——神在以对待罪人的方式来责罚祂的儿子耶稣。

 

耶稣说“我渴了”,可以肯定在生理上的反应和需要中祂确实是渴了。祂经过了鞭打、戏弄、被钉,身体已经伤痕累累,鲜血缓缓地往下流,身体的痛苦和焦渴感是极为真实的。另一方面,耶稣说“我渴了”是为了应验经上的话,自然地使得这话有某种属灵的含义。耶稣本来是那位呼唤人到祂这里来、能给予人真正的活水的那一位,祂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7:37),人喝了祂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约4:14)。但这一位能赐人永远不渴之活水的耶稣自己现在却是渴了。

 

人在罪恶当中,得不到真正的满足,生命永远处在“渴”的状态中。但耶稣祂不是如此,祂是神的儿子,祂没有罪恶,生命在祂里头。但现在这位神的儿子也“渴”了。为什么呢?因为祂现在不再是神无瑕疵的儿子,而是替祂的百姓承担罪恶而遭受神的忿怒和责罚的神之子。现在耶稣处在与父神隔绝的状态中,原本父与子总是亲密交往,现在子却被父神弃绝。耶稣的生命也处在“渴”的光景中。

 

V29 当耶稣说了这话,兵丁的反应也正在应验着诗篇上的话。在那里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这里的醋是酸酒,或被称为酒醋,有提神的作用。兵丁听到耶稣说渴了,并没有出于同情和怜悯拿水给耶稣喝,而是拿海绒蘸满了这醋,绑在牛膝草上给耶稣喝。他们带着某种戏谑的方式将这能提神的、更会使耶稣感受到痛苦的酒醋给祂喝。

 

V30 耶稣的反应是怎样的呢?耶稣是尝了那醋,“尝”原文是接受的意思。相比于“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祂却不受”(可15:23)来说,耶稣拒绝了能减轻祂痛苦的酒,却接受了能使祂更感受到痛苦的酒醋。

 

耶稣尝了这醋之后,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成了”,然后就将灵魂交付与神而死亡。正如前面字词分析,耶稣是主动地将生命交付与神,并非因着外在的强迫,而是耶稣自己甘心地将自己的生命舍去。

 

耶稣说“成了”。什么成了呢?耶稣说祂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耶稣在十字架上死亡是为羊舍命,是为了祂的百姓能够从罪、死亡、魔鬼的权势之下脱离出来。神的儿子耶稣舍命亲自担当百姓一切的罪孽和刑罚,神对祂百姓的忿怒已经止息,神人之间罪的拦阻已经被除去,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恩。耶稣完成了父神差祂到地上要完成的工作。耶稣说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耶稣在十字架上死亡看似是失败的,但却是得胜的,祂藉着死废去了魔鬼的权势,成了向着魔鬼的得胜宣告,死的权势已经被废弃,同时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也已经被释放。耶稣在十字架上死亡是向着父神的彻底的顺服,祂已经得了父神的喜悦,父神已经得了荣耀,耶稣也已经完成祂的使命,已经得了祂当得的尊荣。

 

在十字架上,耶稣完成了一切。这是我们的依靠。基督“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

 

耶稣说“成了”,这是得胜的宣告。正如诗篇69篇中,诗人虽然如此艰难,遭受着来自人的攻击和神的击打,但他最后发出的却是得胜的宣告,他相信神会眷顾自己,会施行拯救。耶稣在十字架上死亡,虽然在人看来是羞辱的,是失败的,是无能的,但却是拯救完成的时刻,是得胜的,是荣耀的,是神的大能。

 

19:31

 

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V31 犹太人因为安息日的原因,想尽快使钉十字架之人死亡,好把他们取下来,以免他们在安息日当天死去时无法去取下尸首。神给祂百姓的律法中,有这样的规定:“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申21:22-23)因此,犹太人不能将尸首留在十字架上过夜,在约书亚征战迦南地时就有在日落前将尸首从树上取下来的情形(书8:29,10:27)。

 

总之,犹太人出于外在的宗教敬虔,来求彼拉多叫人打断耶稣和同钉其余两人的腿,以加速他们的死亡。当十字架上的犯人被打断了腿,他们就没有办法用腿的力量来支撑身体,因此会加速他们因窒息而死。

 

19:32-34

 

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祂已经死了,就不打断祂的腿。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

 

V32-34 显然彼拉多同意了犹太人所求的。兵丁来把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另外两人的腿都打断了。但来到耶稣这里,却并没有打断祂的腿,因为发现耶稣已经死了。但一般而言,犯人在十字架上不会那么快死去,当彼拉多听到耶稣死了的时候,也诧异耶稣这么快就死了(可15:44)。所以为了确认耶稣是否真的死了,一个兵丁拿枪扎耶稣的肋旁,但耶稣已没有反应,只有血和水从祂的肋旁流出来。

 

耶稣确实已经死去,带着真实的身体死在了十字架上。当耶稣的肋旁被扎时,有血和水流出来。这也隐含了某种属灵的含义。耶稣受死,流出血和水,成为神百姓真正的赎罪的源头,正如旧约中用血和水来赎罪、洁净百姓一样。

 

这一段非常详细地记录了这些细节是非常重要的。与耶稣同钉之人的腿被打断,但耶稣的腿很奇妙地没有被打断,仅仅是被枪扎了肋旁。这些细节之所以被详细地记下来,是因为这些事应验了经上的话,在表达着重要的含义。

 

19:35-37

 

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V35 这节经文可以说是插入进来的,如果去掉,前后经文能够非常自然地衔接在一起。但突然插入这一节,势必有它极重要的意义。

 

看见这事的那人,不太清楚指的是谁,有可能是指约翰本身,也有可能是指其他人。但总之,这里有亲眼目睹此事的见证人,这是十分重要的。从约翰福音一开始,就有施洗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耶稣作见证。在结尾的时候,耶稣的门徒约翰也为耶稣作见证。

 

这个见证人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因他亲自见证了此事,约翰也强调说此人的见证是真的。这些话都在强调发生在耶稣身上的这一切事都是真的,为的是叫人可以信。这和本书的写作目的是一致的,“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1)但仍要具体地问:在这一段经文中,看见这事的人向人见证时,如何使人信,并且使人信什么呢?

 

V36-37 答案要落在最后两节经文里,说,这些事发生,也是应验经上的话:“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和“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这句话来自旧约中的两处经文。一个经文出处是在第一个逾越节的时候,耶和华命令以色列人宰杀无残疾的羊羔,将血抹在门楣和门框上,人在房屋内可以躲避耶和华的刑罚而得活,并且命令“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12:46)。因此耶稣的骨头没有被打断是应验了出埃及记的话,耶稣正是那真正的逾越节的羔羊,祂流血舍命,是祂的百姓所真正依靠的。

 

另一个经文出处是在诗篇34:20:“又保全他一身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断。”在这篇诗篇中提到,耶和华看顾义人,义人虽多有苦难,但耶和华必拯救他脱离这一切,必救赎他的灵魂;而人对这一位义人的态度也决定了人在神面前的地位。恨恶义人的,必被定罪;凡投靠他的,必不至定罪。因此耶稣的骨头没有被打断,应验了这里的话,表明耶稣是那义者,虽然现在耶稣死在十字架上遭受苦难,但神必定拯救祂的灵魂;人应当认真面对耶稣,拒绝还是接受耶稣决定了人是否在神面前被定罪。

 

“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这句话来自撒迦利亚书12:10:“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撒迦利亚书中提到,在耶和华的日子里,神要向着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施行拯救,会有灵浇灌下来,他们要仰望他们所扎的,神要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和污秽。耶稣的肋旁被扎正是应验这经上的话,表明耶稣是在耶和华施行决定性的拯救行动的日子里的那一位关键人物,就是他们必仰望的。耶稣成就了救恩,祂的宝血能洗净人的一切罪恶,而不久之后基督的灵也会降下。

 

总结起来,这些事应验了经上的话,表明在耶和华神施行决定性行动的日子里,耶稣是那一位关键人物,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是关乎终极性的拯救和审判。祂是神的儿子,真正的义者,逾越节的羔羊,虽死在十字架上遭受苦难,但神必拯救祂的灵魂。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祂流血舍命能除去罪恶和污秽。人面对耶稣时,实际在面对自己在神面前的终极去向:人拒绝耶稣,就被定罪;接受耶稣,就不至定罪。

 

六、神学思想

 

1、耶稣担当百姓罪孽,承受神的责罚而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恩。

 

耶稣作为神的儿子,祂没有罪,在祂那里有使人不再渴的活水。但现在耶稣在十字架上,自己却渴了。这是应验经上的话,祂遭受来自同胞弟兄的仇恨,被交于外邦人手中,经受羞辱、欺凌;更为根本的是,祂在十字架上遭受来自父神的击打、责罚。因为耶稣承担着百姓的罪孽,父神向着祂的爱子掩面,与之隔绝,将对百姓罪的追讨全部倾倒在耶稣身上。耶稣承受这一切,祂的生命也“渴”了。但最终耶稣知道自己以死的方式来完成救恩,完成了父神交给祂的使命,最后说“成了”。

 

2、耶稣是那真正的逾越节羔羊,也是耶和华大日中施行拯救和审判的决定者。

 

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但祂并未像与祂同钉之人一样腿被打断,而是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旧约里逾越节中不可折断一根骨头的羔羊,指向了耶稣基督,祂是神所预备的真正的羔羊。耶稣的肋旁被枪扎这件事,也是应验旧约撒迦利亚书中的话。表明耶稣是耶和华在那日要施行拯救和审判的关键人物,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终极性的、决定性的事件。耶稣被钉十字架,成为除去罪恶和污秽的泉源。

 

3、人面对耶稣时,实际在面对人在神面前的终极地位。

 

耶稣的骨头一根也没有折断,正应验了诗篇上的话。耶稣正是那真正的义者,这位义者虽遭遇苦难,但蒙神所救。而人要面对这位义者,拒绝耶稣,就必会被定罪;投靠耶稣,就不至定罪。这关乎人在神面前的终极地位。

 

七、宣讲意义

 

1、再次思想耶稣基督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就的救恩。

 

耶稣为我们经历羞辱、极大的痛苦、与神的隔绝、神立意的责罚和击打。耶稣经历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缘故,祂是为我们的罪孽而承受责罚,为要救我们与神和好。耶稣已经为我们成就救恩,我们应当明白这浩大的恩典,越发确信且感恩。

 

2、人应当认出这个时候,面对耶稣,这关乎自己的终极结局。

 

耶稣的十字架事件是对旧约中耶和华大日的应验。在旧约中宣告的耶和华施行决定性行动的日子,已经由耶稣在历史中成就,但成就的却是关乎终极的事。我们当认出这是末后的世代,耶稣已将终极带入历史,每个人需要面对耶稣,以面对自己的终局。不要等到那最终的日子临到,悔之晚矣。

 

结论

 

神在旧约圣经中早已预言了有关耶稣基督死的相关信息,宣告了神要藉着耶稣施行决定性的拯救和审判。耶稣的十字架事件不是历史中偶然发生的,而是在应验着神在古时宣告的话。这是神的计划的成全。神的作为何等奇妙,耶稣基督的拯救恩典何等浩大。愿我们越发定睛在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上,向祂感恩和颂赞。

 

[1] 本文为某圣经学校释经训练课程的作业文本。该课程要求学生按照所提供的规范步骤完成释经过程,并宣读和接受点评。写作过程中,不可查阅圣经以外的解经书或参考资料(除字词研究的部分可查阅圣经辞典)。在此刊出其中的一篇习作,供有意对传道人进行解经训练的教会参考。——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