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2年03月号(总第34期) 组长在牧养中关切组员重生问题的必要性

组长在牧养中关切组员重生问题的必要性

文/杖恩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太7:22-23

 

今天,我们要一起来思想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关系到我们事奉的成败和我们将来如何站在主的面前。我们热切地服事,似乎只要是在教会里有委身和一定投入、参与的人,都希望能够在服事上多有果效;而你们,现在教会担当牧养责任的组长,想必更是如此。当然,不同的人服事的动机和目标都千差万别;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这些动机和目标都是“好的”,都是在神面前能够被肯定和称许的,都是在当“有火发现,试验各人工程”的日子能够经受得住的。那么,到底,到了那检验工程的一天,什么样的工程能够在神面前过关呢?这是我们都需要追问到底的一个问题。今天,我要和各位分享在小组事奉中作为组长需要首先关注的核心问题——组员的重生得救,确认救恩。在这一篇文章中,我将仔细地分析圣经,证明对关注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也求主开启你们的心,使你们能够得着从他而来的亮光。

 

首先,我要确立一个原则。当我们谈论事奉的时候,重要的不是我们或是别人如何评判这事奉,重要的是神。神的旨意是我们关心的出发点和中心点(来12:28)。因此,我要不厌其烦地强调这个原则:如果一个服事没有被神自己所验中,那么无论在人看来,这个服事多么的光明和美好,它终究不过是草木禾秸。而我们评判这些事情的时候,唯一、也是至高的权威,是我们每个人手中所拿的神启示的圣经;同时我们也不要忘记,圣经的作者是活的神。因此,可能会有人因为我所讲的信息而受到伤害,甚至感到受冒犯和攻击,也有人会产生疑问,或许也有人会得到安慰;但无论如何,我要不住地恳请你们:回到圣经去判断真伪!

 

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说明这件事:

第一,我将整理圣经相关的经文,说明重生这件事本身的必要和关键;

第二,证明组长在牧养中,必须全力关注组员是否重生的原因;

第三,讲解为什么重生的问题在实际的牧养中常常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第四,给组长一些具体的实践性建议。

 

一、圣经关于重生的讲论

 

第一,耶稣基督,我们的恩主,他自己的话是最好的见证和说明:“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3、5)。我们的救主告诉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为神所造,但因其堕落而沉沦,因而,必有一个日子,永远的审判要临到世界和其中一切的民。将来,有永生、永死、天国、地狱、审判这些事情,这些都是极其真实的;而人,任何人,如果没有重生,就无法逃离灭亡的结局,与神的国永远隔绝。

 

第二,进一步说,在永生永死、天国地狱之间,并没有所谓的“中间状态”或“灰色地带”。人的结局,要么是前者,要么是后者,界限是分明的,而且在这二者间有“深渊限定”(路16:26)。

 

第三,任何一个人,在他的天然状态中(也就是他出生以来的状态中),都是灭亡之子的一员。无论他/她是谁,都处于败坏之下,带着与生俱来的邪恶天性(创8:21),与神的关系是隔绝的,都是神的仇敌(罗5:10),并且实际地犯了诸多得罪上帝的罪恶(罗3、5章),死在罪恶过犯之中,是可怒之子(弗2:3)。换句话说,无论他是谁,都在这个灭亡之子的范围内,无论道德高尚还是败坏,是知识分子还是文盲,是初生的婴孩还是垂死的老人,是表面上幸福的人还是可怜的贫穷人,是高层精英还是底层民众,是虔诚的宗教人士还是无神论者——无论是谁,都被圣经称为是“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林前15:22)。甚至连生在基督徒家里的人,虽然其父母因为神的恩典而得救,但因为他们自己是从肉体出生,而仍然被算作“在亚当里”的人,连他们也需要重生,不管他们从小看了多少信仰类的书籍,参加过多少敬拜,听了多少讲道,甚至自己也讲过道!“从小得救”这个说法,除了在神隐秘工作中极个别的特殊恩典以外,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不成立的。所有人都必须重生。

 

第四,耶稣基督为悲惨可怜的罪人受死,并从死里复活,这福音是所有罪人唯一的盼望,在基督以外无救恩,这是圣经清楚见证的(徒4:12)。然而,耶稣的替代性救赎,绝非一种普世救赎,也不是世人所以为的“博爱”,而是仅限于上帝选民的救赎。

 

严谨地说,整个圣经中对于耶稣代赎的功效的描述,是仅限于一部分人的,这部分人被称为“神的百姓,主的羊”(太1:21;约10:14、26、27)。约翰一书2:2不能证明“耶稣为所有人而死,为所有人完成了救恩”的看法,因为在约翰的著作中,提到“所有”一词时,基本都是在指“不仅犹太,也包括万国万民”的意思。换句话说,这一节经文仅仅告诉我们:耶稣基督的救恩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无论是谁,都可以依靠他所流的宝血和复活大能得蒙重生——然后,才能进神的国。

 

但就算有人一定要以“单纯相信”约翰一书2:2为由来为普救论辩护,又怎么样呢?圣经中许多经文都清楚地说明:在审判的日子,有人会灭亡,一切不信的都会被定罪(约3:18;可16:16),大量类似的经文是我们不能装作不知道的,而我们的良心最终也不可能靠这些说词而得平安。

 

总之,既然不是所有人都得救,而所有人天然又处于灭亡的处境中。重生,就成为了对任何一个人来说,绝不可忽视的头等大事。

 

下面,我要特别地对重生这件事本身作一个详细的描述:

 

首先,重生是一个“质变”而不是“量变”。重生是一个人生命状态和性质本身改变,并与基督在奥秘中联合为一;因此,一个重生的生命和未重生的生命之间,没有连续性(约3:6)。这一点要特别留心。圣经中说“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耶13:23),但即使是豹改变斑点,也不能完全类比重生。重生可以说是从狼变为羊的改变,是从石心变为肉心,是本质性的变化。

 

因此,重生不是“做出来的”,重生的人是被圣灵“生出来的”,而有了新生命的人,才会接着“做”合神心意的事;但无论如何,若有人想要“做重生”,他的指望必要落空。

 

其次,那么一个重生之人是怎样的呢?他信靠神的福音,并接受了这福音中所提供的救主,就是耶稣,并真实地悔改归向了他,于是,他与上帝的关系也因此而和好(罗5;林后5),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因信称义”;同时,圣灵亲自洗净了他,更新了他,并且还内住在他里面。我们要特别留心:圣灵的工作绝不是一种“心理作用”,他的内住也不凭主观认识而改变,而是实际客观地发生的事件。特别是圣灵的内住,被保罗描述为真基督徒的必然标志(罗8:9;弗1:13)。

 

当然,真重生的人也同时连于基督的身体,归入真教会中,但这不是今天的重点。我们主要关注上面两件事:圣道,就是福音;以及圣灵。这两者也是密不可分的。以下,我要更详细地说明这两件事。

 

第一,圣经中所提到的“信”,都是指选民的“共同信仰”。(多1:1、4)有的人以为,每个人可以有自己不同的信法,似乎条条道路通罗马,但这完全不是事实。虽然我们也承认,不同的人得救,归回主耶稣羊圈的途径确实各有不同,每个基督徒各自的信心甚至也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同“形态”;但他们归回的却是同一羊圈,同一位大牧人,走上同一条道路。因此保罗竭力地喊着说:“一主,一信,一洗”,“饮于一位圣灵”(弗4:5;林前12:13)。这共同之信,是圣灵运行的结果。

 

因此,虽然从本质来讲,任何一个真信主耶稣基督、接受他救恩的人,都必然同时是重生的人,但因为外在的“信”和选民共同的这“真信心”常常大有不同;所以在教会牧养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关注这种基督真子民的共同的“真信心”是否已经发生在组员的生命中。

 

主耶稣曾经向凡听他讲道的人发出严厉的警告:“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能进天国”(太7:21)。在主耶稣看来,有外在的认信并不等于内在生命的重生,甚至,这种外在的虚假认信有时候竟然会结出相当美观的“果子”来;于是,有许多人“奉主的名传道,奉主的名赶鬼,奉主的名行许多异能”,然而,他们最终被主耶稣所弃绝。

 

因此,这是我们需要严肃思想的一件事情,而在当下的实践当中,有人持一种“决志重生论”,他们说,只要一个人决志信主了,他就是重生得救的人。从理论上说,如果一个人真信了,那这当然无可厚非,是正确的说法;但事实上主耶稣不仅谈理论,也谈实际,他发出过上述的严厉警告,也在撒种比喻中说到许多不同类型的、不能结果子的假信心(太13)。因而,“决志重生论”实际上是一种相当严重的错误。

 

我并不是在否认决志这件事本身,有的人在传福音时让人决志,有的人不让,这都不是什么错误。错误在于:将一个有外在决志的人,直接当成有内在重生的人,并种下得救确据,而实际上,两者并不完全重合。

 

之所以我们对此需要更多谨慎,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人的本性,任何一个人的本性,并不是像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中性”,仿佛选择“认真”或选择“自欺”都有各占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一般。圣经对人性的描述是:“比万物都诡诈”(耶17:9)。人的心极其诡诈,是善于欺骗的,不但骗人,还欺骗自己,甚至还试图欺骗神——这是每一个人内心中都有的、而且是压倒性的倾向。人的心自然而然的选择必定不是重生的窄路,反而会千方百计地逃避。人希图通过肤浅之“信”来欺骗上帝和自己,然后,一边逃避向神的全然归正、回转、顺服,一边继续暗中顺服世界、肉体和魔鬼;还在表面上很敬虔,似乎“信得很好”!——在教会的服事现场,认识到这一点也格外重要。

 

从正面来讲,真假基督徒的一个重要的区别标志,就是这样一种“严肃对待自己,尽量和自己过不去”的态度——这实在是对抗人天性中诡诈的一剂良药。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说得好:

 

“假基督徒感觉不到永生的严肃性,也不晓得永生要建立在正确根基上的重要性。相反的,真信徒则是谦卑和谨慎的,因为他感到要站立在神——这位至圣的审判者——面前,是一件极其重大之事,但虚假的确信对这点则毫无察觉。假基督徒无法察觉他内心有多盲目、多诡诈。他虚假的确信使他对自己的看法有极大的自信,然而真信徒却对自己的了解采谦卑的态度。”[1]

 

我们对自己要有这样严肃的态度和谦卑谨慎之心,对于我们所服事的人,也要帮助他们有此谨慎。

 

第二,从另一个角度讲,真信心必然伴随着圣灵活泼的工作。是否得着了圣灵,也会显出假信心的马脚来。每个人都需要严肃地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我是否已经得着了圣灵(他是三一神的第三个位格!)内住在我里面?”保罗把圣灵的内住当做是一个毫不含糊的界线:“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真信心,和圣灵实际内住的经验,就成为了密不可分的两件事,二者同时发生在真正重生的人身上。

 

同时,圣灵也是产生真信心的源头。圣经对此有确切的描述。保罗说,上帝“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加1:16),圣灵将对耶稣的真切认识加在一个人的里面,叫基督“成形”在他心中(加4:19)。而这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实际的经历。得救意味着一种对耶稣的属灵看见。耶稣时代,在他身边跟随者甚多,但并非每个人都“见了子”,也不是每个认为自己信他的都是神的儿女(约2:23-25),只有那些因着圣灵而有对耶稣真实属灵看见并形成正确认识的,才叫“见子”。

 

因此,清教徒对于“重生经历”尤为看重,不是没有道理的[2]。虽然他们在实践中看似有点“过头”,但我认为即便是这样略微的过头,也比对此毫不关心要强得多。我认为他们真正关心的其实不是一种“神秘性的经历”,而是关心信心的真实性。我常常看见教会里一种极为致命的误解,认为知道“神做了什么”就够了;然而,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步骤,就是“圣灵在我身上运行了什么”。光知道神的作为没有用,因为如果圣灵不把这些运行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么他就仍然是在诸约之外。我们不能假设,神的救恩之约天然就在一个人的头上,差别只是他是否了解——这背后隐藏的毒素仍然是某种形态的普救观!事实上,任何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归入这救恩,都是圣灵大而有力地运行在他身上的结果。

 

最后,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件事:任何重生得救的人,都必须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有人说,“别担心,神会一步步把你带进去的”,“他爱你,必定会为你成就重生”,“上帝正在做善工,他应该会做到底,做成”;他们以这些话来叫人“放心”。这些话看似很合乎圣经,也很“安慰人”,但其实,一切的“别担心、必定、应该、正在”都不能成为人的安慰![3]因为,处在这个阶段的人:

 

1. 他尚未重生。这些话本身的意思足够清楚:“正在变”意味着“尚未成”。如果一个人还没有“变成”神的儿女,那么他现在就“正在是”魔鬼的儿女,因为没有中间状态。

 

2.他正在往好的方向走,并不必然意味着他最终一定会走到。事实上,许多人走到天国的大门前,却没能进去;许多人身上似乎有神许多恩典的工作,却至终没有进入新生命的里面;许多人似乎开始在“离神越来越近”,但因为在关键的争战中没有胜过,最终跌倒[4]。圣经上有好些这类的见证,现实中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

 

“神爱世人”并不保证神必定会救这个人,正相反,如果这个人一天不悔改重生,那么他一天就仍在罪和死的权势之下,魔鬼仍是他的主,并且随时准备着要把他拉回更深的深渊中去;所以,对于这一类的人,“你必须重生”这句话仍然急迫地在他们耳边呼喊。对此,我们要特别留心,因为服事的失败很可能会发生在人“接近神的国”之时。

 

至此,我已经再次把圣经中对重生一事的相关说明作了一个整理。这样的整理仍然是不够细致,但也足以使我们有一个概要性的认识了。我们必须时刻记得:重生是必要的,是人进入神国的必要条件。

 

二、组长在牧养中,必须全力关注组员是否重生的原因

 

首先,关注服事对象的重生与否,还不是一个“重要性”的问题,而是“必然性”的问题。一个自己蒙了重生的人,必然也会相应地开始关切别人的重生得救问题,这是因为有了从神而来的生命而自然而然地会发出来的关切;相反,一个没有得蒙重生的人,对别人是否重生也不会有太多的关切,因为他对于一个罪人的灵魂所必要面对的永生和永死两种结局的区别缺乏认识,也对圣灵在人里面的工作陌生而无知。

 

第二,这是神给所有服事之人的首要托付,即,为了羊群的灵魂而警醒,将来要为他们的灵魂在神面前交帐(来13:17)。将来,我们在神面前有帐要交,我们要为自己所行的交帐,为所信的,为所做的交帐;但圣经特别提到,服事的人要为灵魂交帐。

 

你所服事的人,将来能否在神面前站得住?能否最终进入神的国?你将来在天国里能不能看到他?神将来要在这些事上审问你,他特别地将灵魂托付给了你,他也极看重这件事,主耶稣所关心的不是世界,而是灵魂(太16:25-26);所以你要警醒,要关心他们最终的结局。

 

这并不是说,组长不应该关注别的事情,比如组员的生活所需、身体病痛以及情感的成长等,但如果一个组长把关注点都放在这些事情上面,而丢弃了那最重要的,他岂能叫做“忠心有见识”的仆人呢?

 

第三,对任何人来说,重生这件事都是:1)他最需要的——上面我们已经详细地论证过了;2)他最逃避的。

 

你可能觉得奇怪,为什么人最逃避的是救恩?根本原因是:每个人都生在罪中,生在背离神的本性当中,黑暗是他的人生方向,而不是光明(徒26:18)。对人来说,最需要的重生,竟然成为了人最为逃避的事情,真显出人的悖谬!从直接原因来讲,人之所以逃避,是因为重生意味着他的老我要“死”,使他可以得着一个“新的生命”;而这一“死”,是人最不愿意接受的。重生,意味着对罪人过去这一生所建立的一切的彻底否定,也意味着对他们现状的否定,意味着他们被基督的十字架定罪,更意味着他们以前通过无生命力的虚浮之“信”所建立起来的安全感要被打碎;因此,他们逃避重生。我常看见,一个平时不怎么聪明的人,在逃避面对重生的时候,简直有无穷无尽的智慧!

 

因此,对于一个组长来说,不应当认为,人会自然地选择对他们有益的事情;反而要竭力地为他们自己所无法察觉,也不可能自发地去追求的益处而工作。

 

第四,虚假和自是的“信心”,比不信更可怕。一个人如果不信,当他被光照,明白了原来需要信靠主才能得救时,他会相信;但一个实际没有得救的信心,而同时却确信自己已经信了的人,是很难再面对“要信”这个问题的。然而,他们的危险处境并不因为他们不面对这个问题而消失。同时,撒但也乐于制造并强化虚假的确信,以此把假基督徒完全放在撒但的权势之中。

 

第五,所有的组长都应该确认这件事:没有真实的重生得救,你对组员一切的服事,一切使他“成长”,“建造”他的努力都毫无意义,甚至还会加速他的灭亡。这就如一个农夫,如果他种下了活的种子,那么随着不断地浇水施肥,种子会生长,结果实;但如果他种下的是死的种子,那么浇水施肥不但不会使种子生长,还会使它更快地烂掉。

 

第六,如果大量实际尚未重生的人受洗,加入教会的正式会籍,长久聚会,甚至在教会里担当服事带领别人,这对于耶稣基督的教会来说,实在是许多问题的根源!虽然我们主曾说过,麦子和稗子会一起长,但他绝不是在说这是件好事,只不过是在说审判的时候由神决定而已。而如果教会对此毫不关心,任凭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地发生,会使教会越发远离神的旨意,发生危险的质变。

 

进一步说,对不信的慕道者来说,如果他看见教会里许多实际未重生的人却受洗,成为教会的正式会员,这无疑会成为他的榜样,以为得救就是那个样子:“看哪!教会里许多老信徒都是这样的,我觉得我非常安全,因为这是基督教会的主流。”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这将使教会成为一个“逃城”,令一切想要逃避真实的悔改、信靠的人,可以往那里“逃命、得庇护”。

 

对服事对象重生的关切是如此的重要。但实际当中,我们所看见的,却是许多的忽略,甚至在一些服事的人那里,成为完全不关心的事情。这当中的原因是什么?

 

三、为什么重生的问题在实际的牧养中常常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我大致上把原因分为两类:

 

1、观念上的错误

 

事实上,许多我们习以为常的观念,产生了实践当中巨大的偏差。

 

1)决志重生论的影响。上文已经详细提到,这里就不再赘述,总之,我们需要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把决志(它本身是好事)放在正确的地位上来看待。与之相关的错误,是把“知道”和“生命”完全等同。有时候,组长带小组的目的就是要让组员接受一套“基督教基本知识普及”,仿佛把这些都接受并承认了,人就有新生命一样。比如我曾听见有人说:“从小长在基督徒家庭里的人多半都是重生的人,因为他们从小接触这些,对这些知识都明白和了解。”一旦采取这样的观念,组长就立刻失去了对这个服事对象灵魂的关切。

 

2)组长有比灵魂得救更为看重的事。这涉及到组长的理念。有的人带小组,所期待的无非是组员之间的团结和相安无事,有的比较看重小组内的医治,有的则更看重圣经和教义上的知识,这些都是作为小组事奉而言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些的重要性都远远比不上重生的问题。我不得不说,有时候我们不自觉中会有一种非常残忍的“温柔”:通过我们的事奉,一个个灵魂或许找到了关系上的归属和依托,“破碎”的心灵似乎也得到了医治,但因为没有实际的重生,却落入永远与神隔绝的境地当中。

 

组长们,今天我愿你们想一想,当你服事的时候,你最看重的是什么?这个省察很有必要。

 

3)当灵魂得救不被看重,或是仅仅作为“重要的事情之一”而被轻忽对待时,服事的人难免会陷入许多肤浅的信念之中。从轻忽生出来的,是只看表面。例如,当一个人在教会里表现得很火热的时候,往往被看成是一个“热心而虔诚”的基督徒,人们会说:“他现在多么火热和追求啊,甚至为信仰付出过一些代价,神在他身上施行了大改变!他现在热衷于各种服事,都可以做同工了”;有时会说:“看哪,那个人以前是多么凶暴的一个人,但现在变得温柔和平”;或是说:“他痛苦不安的心灵得到了医治,现在充满了喜乐和满足感”,“他现在会祷告了,神还听了他不少的祷告”……当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们会自然地觉得,不需要去关心他生命实际重生得救的问题。

 

事工、品格、心灵医治以及祷告的确都是基督教的组成部分,并且给人以极大的优美感,打破这种“美好”,往往被看为偏激和极端分子的行为;而重生之道带给人的心灵冲击、破碎甚至是与“医治”背道而驰的。一旦在服事者的心中,重生不是他最核心的关切,他就宁可满足于这些表面的现象。

 

我们必须要清楚关于救恩的基本观念:得救是唯独靠主耶稣为我们成就的那一个恩典(就是他的死和复活),人自己的义和一切的努力都在其中毫无参与,只能凭信心依靠这恩典得救。任何外在的事情并不能直接被当做重生的标记;而同时,热心、虔诚,甚至所谓的“医治”这些事并不都出于神,并不都是重生的果子,也有出于人的罪和魔鬼的。比如,当一个人接触到某些他从未听过的道理时,往往会出于好奇、自义,或是别的某些隐秘动机而变得相当地火热;此外,假先知也善于使用“医治”来安慰人。面对这些(有的是出于神的恩典,也有的不是),我们都需要审慎地看待。

 

如果我们不希望陷入这样的误区里面,就应当对核心的救恩之道有清楚的认识,同时将专注点放在对灵魂救恩的关切上。我们的目光要聚焦在主耶稣的死而复活这一点上,如果偏离这个核心,即使真的是神的恩典,也对人无益——因为连传道、赶鬼、行异能的人都有可能灭亡,而祷告曾蒙神垂听的以色列人也倒毙在旷野(民11)。

 

4)以“人会软弱”为借口。常常有人会说:“即使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常常会陷入相当大的软弱和罪当中”。首先,这句话是对的,完全合乎圣经,一个重生的人也会常常表现出相当大的软弱和败坏,显出罪性的力量即使在一个重生的基督徒身上,也是如此的强大,而对于属血气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但说这话的人,却往往以此为理由,拒绝一切的省察,试图蒙混过关,把任何属血气的表现,都当成是“基督徒的软弱”来看待。我要对此作三点回应:

a. 概念上,我们要作仔细的区分。“软弱犯罪的人不一定是未重生得救的人”和“软弱犯罪的人一定不是未重生得救的人”,这两句话只有略微的字面差异,但意义相差相当大。前一句话当然是正确的,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表现为属血气而非属圣灵的人,都可以因此而悠然自得!你凭着什么可以肯定你是在“属圣灵的软弱基督徒”当中,而不是“属血气的未归正者”里呢?对于这件事情,本身就需要认真地确认,而组长对此同样负有帮助的责任。

 

b. 同样会犯罪甚至陷在罪中,但重生之人和未重生之人会在反应上有相当大的区别。未重生的人,当自己犯罪时,会不那么在意,可能他会多少对罪,特别是罪带来的恶果有不安,但因为他整个的灵没有被更新,因此这种不安是短暂的、轻忽的,他对自己罪的看法,并不是那么邪恶的——他不认为自己坏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也不认为有必要为了离弃他眼中的“小罪”而付上他认为“太过极端”的努力;而且一旦知道“因信称义”时,更是倾向于轻看罪恶。

 

但一个重生的人却完全相反,因为有新的生命和性情在他里面,因此他的不安会是持续的、认真严肃的,他不像未重生的人那么“勇敢”,他很小心,生怕万一与神远离或隔绝,直到他从圣灵得着真实的安慰之前,他都不会有这样的“勇敢”;同时,他对自己的看法是“越来越坏的”——因为他蒙了光照,他看见了真光,就越发知道自己的邪恶与败坏,并因此而自恨并且竭力地斗争。

 

c. 定意不顺服神的人,即使在神那里,是已经重生的人,仍然不能得到得救的确据,这也是出于神的安排,为了要让他的儿女有谦卑的心。如果他们在某些时候定意悖逆,抵挡神,与不信的人所行的一样,神就收去他们的平安、喜乐、确据,而使他们落在黑暗的光景中,为的是激发他们的心,不再安于黑暗,而重新归回顺服和平安的道路上来。

 

而在牧养实践中,让这样的人面对自己得救确据的问题,仍然是一种很好的帮助之法。

 

5)误解了信心的简朴性。这个误解几乎发生在所有层面的人群中。有人说:“我以前就是觉得,得救就是一个人‘简单相信’,只要相信就重生了。但听你讲这些,我觉得有一种把信仰搞得很复杂的危险。”

 

我的回应是:信仰本身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是非常简单,轻省的;另一方面,它又是十分复杂和艰难的。正如一粒种子,很小很简单,但内部的生命体却很复杂,它是有生命力的;但一粒小石头就不同了,它也小也简单,但里面没有生命力。仅仅用简单性来衡量信心是不够的。

 

而更为关键的在于:信心之所以能带给人救恩,不是因为信心本身有什么能力,而在于信心的对象有能力;离开了对信仰对象的专注,信心本身一无用处。有的人死死地抓自己所谓“单纯而简单的信心”,仿佛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事情是“我在信”,而且这个信心很符合“简单”这一美好品质,此品质可以给他们带来救恩的平安;但对于主的拯救作为本身,他们却一知半解,甚至全无了解。这样的信心是虚的,因为真正的信心是“见子”(约6:40),是“认识”基督(约17:3),而不是“我不知道别的(也不愿意知道别的),只知道我在信”。

 

6)认为重生是一件奥秘的事情,任何人都无法从根本上判断,所以也无需认真关注。的确,重生本身具有一定的奥秘性,严格地说,除了上帝以外,没有谁能够完全准确地对别人是否重生作出判断。连使徒保罗也经历过这方面的痛苦(提后4:10),我们就更在所难免了。历代谨慎的牧者们,包括我上面提到的爱德华滋牧师,都认为对于他人是否真正重生得救,我们不具有最终判断权。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判断。有的服事者会对于这样的判断有恐惧之心,生怕自己因错判而得罪神,这样的态度很是可敬;但据我的观察,在实践当中,没有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牧者,会对所服事的对象连一丁点儿判断都不作——实际上所有人都会在心里作判断,就像关心学生的老师会判断学生的状况一样,不然,我们又怎么能够在所服事的灵魂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和进步时,为他们而欢呼和感恩呢?

 

那么,我们该作什么样的判断呢?答案是牧养性的判断。我们根据所服事对象的言行等等,对他们实际的属灵状况作出基本的牧养判断,并根据这个判断给他们相应的属灵引导;而同时,我们却不把这个判断作为一种绝对的、丝毫不可能错的判断来看待,更不能直接地将这样的判断拿去给人定罪!

 

2、组长有隐秘的罪

 

实际上,对于重生问题没有应有的关注,也可能出自组长的罪。这些罪往往不是显在的道德性犯罪,而是相当隐秘的罪。

 

1)懒惰。当我们真正开始关注别人的重生,为他们有“真信心”而竭力的时候,我们必然会为此付上更大的代价,付出更多的警醒、祷告、殷勤、爱、忧愁等等;然而,一个轻轻忽忽的事奉,却不必或者只需较少地付出这些。因此,如此不肯舍己的心和那被神讨厌的懒惰,就成了这当中的阻拦,一个组长可能在内心深处多多少少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于是就采取逃避。

 

甚至有的人会说:“这不是组长的职责,是牧师的职责!”我认为这是对于事奉的一种误解,仿佛较为基层和较为微小的服事就不需要关注核心问题了一样。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正是因为组长的服事是教会的基础性服事,才更需要关注,因为基础才是最重要的——其实,组长的事奉正是作为平信徒牧者的事奉。

 

2)希图外表的繁荣。常常,服事本身也会带来荣耀或是蒙羞;因此,为了使自己的小组在表面上更为“繁荣”,有“快速的增长”,或者迅速培养起“接班人”(当组长服事压力大的时候,也常常会有这种试探!),组长会被试探而忽略生命本质的问题,而追求外表,失去对一个个灵魂的真实关切;尤其在以事工为导向的服事中,这是经常出现的。这样的罪在服事中需要常常对付,不然,稍微积累,我们的服事便立刻失去生命力。

 

3)看人情面,过于看重神的旨意。简单地说,就是“不愿意得罪人”。说实在的,在看重人际关系的中国教会,这是一个相当容易犯的罪,而且,这个罪会很严重!一个服事神的人,不应当为了保持人的情面而违背神。想一想,你对重生问题的不关注,是否是因为怕这样的关注会使你在服事中更容易得罪人,更容易“刺伤”人,使你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疏远,所抵制,甚至攻击?因为对重生问题的关注,会直接产生属灵的争战,其结果就是,你可能会得罪很多人,而且这些人看起来都有“弟兄姐妹”之名。

 

4)虚假的心。直接面对重生问题,面对救恩之道,会使组长自己的生命直接暴露在福音的大光之下,这会揭发组长自己里面的、生命的真实问题,甚至对组长自己的得救确信和安全感构成挑战;于是,组长有可能会选择与组员一起逃避、抗拒,但他本来却应该带着组员,真实地面对神,也面对自己。

 

一个在准备高考的学生,会认真地对待自己在每一次训练中做错的题。他不会满足于放松标准,在平时的训练中给自己一个“高分”,正相反,他巴不得平时会出现一些“低分”,好把自己的问题暴露出来,好叫他在真正决定性的考试中不至于被这些绊倒。他的老师也会这样,不会让学生满足于一个平时“考高分”的假相,而是会竭力地帮助学生面对每一个可能会造成他重大失败的因素。

 

我们本来应该是比他们更为认真的人,因为我们将来有一次比高考更严肃的“考试”;但希奇的是,我们却常常不以为然,满足于一些轻轻忽忽的安慰和肤浅的盼望。因为我们无视虚假,不愿意去揭开它——揭开的时候总会有痛苦、羞耻,于是我们就逃避。

 

以上列举的,是非常容易显出来的罪,除此以外也可能还有别的罪,我们需要认真省察,看自己有没有其中的一样或几样,如果有就要及时悔改。

 

四、给组长的一些具体的实践性建议

 

在我给出这些建议之前,我有几点需要首先提醒大家:

 

首先,不要指望我会给你们一把万能钥匙,或是一种操作性、可传递性极强的模式,使你们可以直接照搬使用,我实际上也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任何真正合乎神心意的服事,都是生命的服事。正如我们主耶稣用他的死换来我们的生,同样,我们在服事中如果不把舍己和受生产之苦(加4:19)这些事情,看为远比技术性的模式更为重要,我们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服事。总之,你必须以生命来养育生命,这当中的痛苦是你不可能逃避得了的。

 

第二,同样,因为圣灵如风一样,随着自己的意思吹(约3:8),不受任何人为模式的控制,所以我们更不能指望一种可以“制造”新生命的方法。

 

第三,我也不打算在此提供一整套关于重生以及得救确据的系统讲论,关于这些你可以找到许多可靠的读物和讲道。

 

我在这里要给出一些重要的原则,这些原则可能起到方向性的作用,并且防止一些不必要的弯路,也是我的一些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首先,你当为自己谨慎,也为你所服事的人谨慎(徒20:28)。重生,是人生命的根本问题,你需要先从自己入手去关注,然后才有可能帮助别人。并且在任何的服事中,都以此为核心和根基性的关注。组长必须自己经过重生以及得救确据的关口,才能对组员有合宜的带领。

 

然后,在组长对组员重生问题的关注中,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是鉴别,第二是引导。我作此区分,因为这很重要,小组基本上也有这两个基本的功能:

 

1. 鉴别。鉴别带有判断的意思,换句话说,组长要敏感于组员的灵性状况,对他们现在所处的阶段作出基本的牧养性判断。前面对于判断的问题已经有过详细说明。

 

在鉴别方面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

 

看一个人是否重生,最重要的外在标志是:他是否以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为信仰的核心。有时候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当一个人从无神论者变成一个热心的有神论者时,我们就觉得他应该是重生了;但这是很大的误解。

 

圣经中说,事实上任何人都不是真正的无神论者(参罗1:18-21),人的心中都知道有神,只是对神的回应不一样;而同时,对神真正有效地回应,不是“相信有神,并愿意跟从神”,或是“愿意遵行他的律法”,而是对耶稣基督替代性救赎的回应。法利赛人不但相信有神,而且将信仰重心放在神的律法上,但耶稣说他们是魔鬼的儿女。一个真正重生的人,他的信仰重心是在耶稣的十字架上面的。一位道成肉身、并带着身体复活的基督对这个人的信仰来说是绝对必要的,他不仅确认这是一个历史事实,而且把关注点聚焦在这上面,他对此敏感,整个生命的脉搏随之而动;而没有实际重生得救的人最多只是承认这件事,但对于它的重要性是麻木的,生命也不以此为中心,对耶稣的名缺乏人格性的有效回应。[5]

 

除此以外,一个人对末世的态度也是一个重要标志。他是否确信主耶稣必再来审判世界?他是否以“那日子”来支配他当下的信仰和生活?在鉴别中这同样是重要考量。

 

2.引导。光是鉴别不能帮助别人,更不能改变一个灵魂,如果在服事当中把鉴别直接宣告出来,搬到服事对象的身上,在多数情况下没有益处,反而有害;因此我们更需要在引导上下功夫,同时在暗室中付出大量的祷告。我要说,对于一个服事的人,很重要的是属灵的勇敢,他必须大胆地面对现实的困难和张力,然后回到神那里去摔跤,最后面对人,不逃避,而是带着爱迎难而上。

 

这服事的人可能常常需要面对这样一种张力:他心里的判断可能与服事对象口里的认信不一致。你会发现一个组员很可能没有真的信心,但他口里却认定自己相信,这时,你只能把他先当成一个真重生的基督徒,然后耐心引导他。

 

在引导方面的一些重要原则,包括:

 

1)整全而突出地传讲福音,并且从不同角度不断地宣讲。组长必须进行鉴别,但鉴别本身并不能带来灵魂的重生,因此需要把精力主要放在那些会产生生命重生的要素上面(比如:神的道,神的灵)。事实上,一个灵魂的重生,最终只能是借着福音的宣讲和圣灵的工作,在这样的宣讲当中,必须要整全,而且突出福音。服事的人要像保罗一样,不知道别的,只知道基督的十字架,他不可认为“十字架福音只不过是圣经众道理中的一种”,而是要确信:圣经除了福音,没有讲任何重要的内容;并且相信这福音的大能。

 

2)我这里说的传讲,不仅仅是讲台上的宣讲,更多的,是指组长对组员的一对一个人布道。其实,这是组长的基本功,他必须要单独地与组员见面(这当中常常能感受到灵里的战斗),和组员确认福音中的每一个要点,做出有效的福音传递(这当中,组长要尤其注重具体细节),然后,把结果在祷告中交托给神。

 

3)在恰当的时机带领组员确认救恩,寻找得救确据。重生这件事本身确实具有相当的奥秘性,所以,在实践当中,我们的寻求主要是专注于得救确据上面。我可以大胆地说:无论一个人实际上有没有重生得救,帮助他积极地寻求得救的确据都可以给他带来生命的益处,或是重生,或是圣洁上的长进。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并准确地把握神的应许,同时省察自己生命的状况,有的人在这个过程中重新认识救恩并且重生得救,另有人重新确信了他们已经在神的救恩当中。但实践当中并非总是正面的情况,也会遇到反面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做下面一件事:

 

4)攻击。这可以说是最难的部分,最有可能得罪人的地方,需要特别的勇气和谨慎。组长要帮助组员,把他所持的一切盼望都拿出来,看看这些盼望是否都建立在圣经可靠的根基上,有没有建立于沙土之上的盼望,如果有,就要拆毁。

 

组长需要挑战自己和组员:认真地与自己作对,要站在为神辩护的立场上,而不是为人辩护的立场上。人的本性诡诈,而细致地与自己作对,尽量去查看圣经中有没有对我不利的话——这是有益的实践。事实上,当你真的站在神的立场上辩护的时候,反而会更清楚地将福音的爱和恩典“显明”出来,使人得着真实的救恩。

 

但常常,组员因为胜不过自己的本性,无法彻底地与自己作对;所以,组长需要常常扮演起这个非常讨厌的角色:站在神的立场上,攻击人的罪、自义和虚假确信。

 

5)用只有真基督徒才有可能面对的信仰义务挑战对方。有时候组长会遇到上面提到的张力:他实在感到,自己牧养的组员不太像一个重生得救的人,但对方却坚持认为自己就是信了。这时候,必须首先将对方当成一个已经得救的人来看待;但既然他宣告自己的信仰,他就应当承担信仰义务,比如克己的生活、负十字架、牺牲的爱、奉献等等,而且,他不是做到其中一部分就可以了,而是必须竭力追求完全。

 

这些都是只有真正的基督徒才可能面对的。当一个认信的人面对自己的义务时,他会受到挑战,假如他实际未曾重生,那么他就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自己做不到。这时是他重新反思自己信仰的机会。

 

但有的人会抗议,认为这样“太律法,讲恩典不够,感到压抑”,这时对组长来说是非常好的机会,应该和组员确认恩典真正的含义!让组员明白,恩典不意味着降低神的标准或放纵,恩典的意思是:耶稣替我们承担了自己因为无法达到神的标准而有的过犯。律法在恩典中被成全而不是废除了,而被恩典更新的生命才有可能真正去实行基督徒的义务。

 

进一步地,还有几个原则:

 

不要在真理上作哪怕最小的“放松”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如果死死坚守福音真理,寸土不让,会显得“不近人情,没有爱,太硬”;然而,事实正好相反。网若有一个小洞,鱼也会从洞中跑掉,在救恩真理上哪怕是开一个小小的口子,也有可能使你彻底失去救一个灵魂脱离死亡的机会,让罪人不是逃到基督那里,而是逃到虚假的确信当中。如果真是这样,你所夸、所珍视的“爱”在哪里呢?你又怎能被称为好的“得人渔夫”呢?

 

敏感于神的带领,与神同工神应许“干渴的人”可以白白来得水喝,他也不折断“压伤的芦苇”,因他话而战兢的人他必看顾;他对忧伤痛悔的心宣告白白的恩典,而对任意妄为和自以为义的人宣告律法与审判的严格,并且要求彻底的悔改。作为事奉的人,需要敏感于神的带领,事奉才会有生命力在其中。

 

当我们真如此去行时,我们才会开始发现,原来服事不容易,不是人可以做的。这时,我们不要怕困难,要勇敢起来,依靠我们神的大能。牺牲和舍己在所难免,在具体的服事当中,所需要的智慧和爱心,是只有身处牧养前线并不断经历服事之辛劳的人,才能体会到的。实践的智慧是在服事的过程中学会的,更可以说是神在过程中不断加给的;所以,在对灵魂的爱和迫切中不断地挣扎着学习吧!

 

总之,在真理上需要毫不退让地坚持,但也不要因此而失去爱心和忍耐,同时在技巧上不要失去灵活,做勇敢而有智慧的牧人。

 

后记

 

这原是笔者在本教会一次针对组长的牧养研讨会上所讲的内容。本文的真正用意在于:提醒服事教会的组长,将重心放在组员的重生问题上并持续地关注——这个问题虽然简单而明确,但却并不总是能够得到应有的关注。

 

对于重生这个主题,可能有人会提出一些异议,但无论我们采取什么看法,有一件事对我们来说是明确且必须认真地再次确认的:“人必须重生”这件事,以及神国降临与永远审判,对我们来说,的确是真实的吗?在你心中,什么是对你和对别的人最为重要的?一旦我们确认了这件事的真实,并为此而焦急和迫切,采取什么服事的理念或策略反倒是其次的事情了;而激励读者在心里面产生这种因信心而来的迫切,正是本文的初衷所在。

 

 

[1] 约拿单•爱德华滋:《宗教情操真伪辨》,神学翻译团契译,初版五刷,台北: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2007,第55页。

[2] 在教会历史上,无论中外,都有一些牧者特别看重“得救经历”。对此,我们确实需要以正确的眼光来看待这些实践,不能偏颇地理解为:“只有那些有特别属灵经历的人,才是重生得救的人”;但同时,我们不能因此就走到另一个极端,认为这些经历完全不必要,并且告诉任何人,无论他是否真实地经历过神恩典的运行,都要“坚决相信”自己是神的儿女。

[3] 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用神的爱来鼓励一个仍处在担忧中的灵魂继续寻求救恩,告诉他们“叩门的,就给他开门”,或是不再和他们讲神的爱。这里的意思是:如果一个灵魂停留在他原来的状态中,这类的安慰是不实在的,他们必须被激励而向前走到底。

[4] 请注意:我在这里讨论的,不是“一个得救的人到底是否能够走到底,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而是在讨论“一个在寻求恩典过程中的人,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改变,但是否就必然能走进恩典大门”的问题。

[5] 对此,我之前已经有过不少的论述,更详细可参见陆昆弟兄论亚伯和该隐的讲道。原文地址:/no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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