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2年01月号(总第33期) 附录:福音教会传道人行为规范

附录:福音教会传道人行为规范

前言:

 

随着福音的传播、教会的增长及传道人队伍的扩大,为了纯洁传道人的生活,更有效地为神作见证,在传道人的事工中设限制是有必要的,特制定以下几方面原则。

 

1、陪谈辅导

(1)这是传道人在牧养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传道人应以敬畏神的心以及爱弟兄姐妹的心来提供陪谈辅导。

(2)针对异性辅导时,不可单独及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努力做到传道人夫妻一起辅导或者由配偶来辅导。

(3)紧急情况或必须要辅导时,必须是在公共场所、公众视线或开放的场所进行。

(4)不提倡通过通讯工具来辅导。

 

2、差旅

(1)尽可能带着配偶出差。

(2)若配偶不能跟随,应有同性同工跟随。

(3)到了目的地,应与同工住在一个房间。

(4)若必须与同工分开,应告诉对方自己的去处及交往对象。

 

3、与异性交往

(1)双方应互相尊重,不说戏笑的言语。

(2)不可单独与异性一起吃饭。

(3)不可单独用车搭载异性,也不可搭载异性的车。

(4)传道人的电话与短信应该同配偶透明。

 

4、财务

(1)传道人最好不经手教会任何财务的事情。

(2)若必须经手,要有其他见证人在场。

(3)如果有人指定奉献某一事工的款项,应专款专用。

(4)不要向信徒借钱。

 

5、假期

(1)传道人每年有30天的假期可以分休或整休,原则上不影响教会事工。

(2)鼓励五一、十一、春节期间传道人与信徒在一起。

(3)若有邀请外出讲课,要提前一个月请假。

(4)每第七年为安息年(从神学院毕业开始在教会事奉起计算)。

(5)安息年最好是深造进修,自己筹款。

 

登陆后可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