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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勇气与凯旋——马丁·路德《加拉太书注释》中译本导言

文/老漫

 

(一)

 

《加拉太书注释》是马丁·路德自己最喜爱的作品之一。曾有人问他,如果只出版他的几本书,该是哪几本,路德不加犹豫的首选就是《加拉太书注释》。路德甚至称他的这本注释书为“我的凯瑟琳”,就是他妻子的名字。

 

《加拉太书注释》也是基督教历史上影响极为深远的作品。在改教运动中,这部注释成为一面真理的旗帜,一盏黑暗中的明灯,一件攻破天主教错谬最有力的武器。

 

直至今日,这本书也影响了后世无数圣徒的个人生命。若我们以为这既是几百年前写就的“经典”,便是晦涩难懂,离我们很遥远的东西,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这本书实在跨越了历史之时空,以直白热情的文风,直抒胸臆,直指人心,对每一位圣徒、对今天的我们说话。它对我们信仰生活的实用性和适切性是跨越时代的,就仿佛正对着我们当下的挣扎与困惑说话!

 

就像《天路历程》的作者班扬在自传中谈到自己的挣扎时所说[1]

 

在我脱离这些试探之前,我就已渴望见到以往那些敬虔之人的经验,他们或活在我出生之前几百年。当我与主谈到这件事之后,主使我看到马丁·路德所著的一本书《加拉太书注释》。这本书因为太老旧,以致都松散了,但我却非常高兴能得到它。当我一读它的时候,我就觉得我的情形和这本书中所描写的如出一辙,就好像这本书是我所写的一样。我就感到非常惊奇,路德如何能知道我们现在基督徒所经历的一切,而且他所谈、所写的正是我们现在的经验。……起初这对我来说很希奇,在我思考并观察自己的经验之后,我就发觉这的确是真的。此时,我不愿意再谈到别的,且除了圣经之外,我视马丁·路德所著《加拉太书注释》为第二重要书籍。这本书对那些良心曾受过创伤的人是大有帮助。

 

我热忱地向读者推荐这本注释书,深切地盼望今天的每一位基督徒都能拿出时间来仔细阅读它,我们的信心必能因此得着坚固,生命因此得着造就。无疑,此书也能使我们更好地认识福音,传扬福音。我自己特别感谢上帝的恩典,能够有幸翻译此书,深感实在是一件蒙福之事,在这个过程中我极大地受益,亦能够跨越时空与以往圣徒相交,时常被路德的信息和热情所震撼、抓住和感染,不由得停下译笔,掩卷默想、惊叹、又唏嘘,并在整个翻译过程中,内心因着被福音大光不断照耀,常常被极大的喜乐充满,发出对上帝由衷的敬拜与赞美!感谢赞美主!

 

感谢上帝在历史中兴起路德这样好的牧人来喂养他的群羊,保守、归正他的教会。在翻译这本书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上帝还要使用当初赐给他仆人的智慧,仍然对今天的我们说话,造就今日的信徒与教会,使他仆人“所说的话,一句都不落空”(撒上 3:19)。愿上帝借着他仆人的话语,在今天再次向我们彰显耶稣基督福音的荣耀,向我们显明他的心意、怜悯、慈爱与恩典。阿们!

 

《加拉太书注释》涉及内容广博,我在这里只能列出主线,愿读者自己可以投身其中,沉浸在真理的海洋,用心品味,必能拾取许多喂养自己生命的珍珠。

 

(二)

加拉太书的主题是“因信称义”,如路德所言,这是基督信仰最核心的真理。既然是“因信称义”,那么首先人就有称义的需要,因为我们都是罪人,并且“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称义作为一个法庭用语,是指有罪的人如何在公义的上帝面前得蒙赦罪,就如同有罪的被告如何在法官面前被算为无罪一样。世人说到罪,往往是想到违反了国家法律,或只是某些外在的行为,而圣经看罪,不仅是外在的行为,也是内心的。上帝的律法不仅要求人的行为,更要求人的内心。贪婪、仇恨、嫉妒、自私、狂妄、自大、撒谎、诡诈、自夸、不守信、不孝敬、无怜悯……这些都是罪。罪有罪行(罪的行为)和罪性(罪的本性),后天环境和个人经历决定了各人的罪行大小、多少、形式的不同,但各人的罪性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是罪人。这好像一个木桩子,在地表之上的部分,因为日头晒,是干燥的,干净的,然而把它从地里拔出来,你会看到地下的部分是潮湿肮脏的,爬满蛆虫。

 

此外,罪也是对上帝的一种敌对状态。这是其他一切罪的根源。上帝造了亚当和夏娃,把他们安置在伊甸园中,园中的生活非常美好,他们一无所缺。上帝在园子中央栽种了一棵分别善恶树,禁止他们吃。然而他们就是吃了。魔鬼引诱他们吃的时候,说:“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3:5)人类罪恶的根源是自己想要成为上帝。原文中“善恶”是掌管一把尺子两端的意思,就是成为万物的尺度。人类最大的罪在于顽固的自我中心,拒绝上帝,以自己为万物的尺度,为一切的中心和主宰,好像上帝一样。今天世上有多少的人,就有多少个标准,然而真正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上帝;今天的人类都把自己当作审判官,把别人当作被审判者,然而真正的审判官只有一位,就是上帝。圣经中说到罪的时候,总是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罪是人对神的偏离,是存在于人里面的一种敌对神、与神隔绝的状态。如果我们要给罪下一个定义,罪就是根植于人性之中的、使人悖逆神并导致人走向死亡的、人自身无法克服的一种权势和力量。

 

接下来,就是有罪的人如何在公义的上帝面前称义/赦罪的问题。称义是要解决罪的问题。这里问题的核心是,人在称义和赎罪上,自己能不能有贡献?事实是,人称义是完全靠着上帝的恩典,是通过信,人自己完全不能有任何贡献。“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保罗写加拉太书的动因就是,有假教师进入到他曾教导过的加拉太教会,告诉那里的信徒,人称义不仅是靠着耶稣基督,也要靠着遵行律法而来的义。路德在讲解加拉太书的时候,也正在与天主教交锋,天主教教导人得救不仅靠着上帝的恩典,也靠着自己的行为,这比当年保罗面对的假教师们更恶劣。

 

认为靠着自己的行为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的人,犯了若干的错误。第一,他们对罪缺乏真正的认识。任何一个罪都是对至高上帝的悖逆,亏缺了上帝无限的荣耀,是对上帝至高律法的藐视,这不是一点外在的行为就可以轻描淡写地弥补的。路德说,“这种心态源于对罪的错误认识,即:罪是一件小事,我们凭着善工就可以轻易搞定。”“这种心态普遍存在,而对那些自觉比别人强的人,尤其如此。这些人随时可以承认他们经常犯罪,但是他们并不认为他们的罪是如此重大,以至于他们不能够靠着自己的善工化解它们。”

 

第二,人的善行无法抵消已经发生的罪行。这就像一个谋杀犯,即使在杀人之后他救了一个落水儿童,难道他就不用为他杀人的罪伏法了吗?这又好像一个小孩子,父母离开家一会儿,对他说,“你在家里的时候,要千万小心,不要碰坏了那个花瓶,因为那是古董,非常贵重。”可是小孩在家的时候,玩球把花瓶打碎了。他害怕爸妈的责备,就在爸妈回家之前,把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这是他从来不做的,也把第二天的功课很努力地完成了。爸妈回家了,问:“花瓶呢?”孩子回答说,“你看,我把每个房间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了。”爸妈又问,“花瓶呢?”孩子回答说,“我明天的功课做得特别好。”……你看到没有,这解决不了罪的问题。当我们人说靠着自己能赎罪的时候,不仅是对罪的无知,也是对上帝的羞辱。更何况,人一 点外在的善行,又是怎样地被我们的私欲、自义、骄傲、伪善和自我荣耀等罪所玷污了呢?“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第三,外在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人的义。为什么?因为上帝的律法不仅约束人的行为,更是对人内心的要求。人或许能在口头上和外表行为上遵行上帝的律法,但是在心里做不到。也就是说,人在心里还在持续的犯罪。路德讥讽那些天主教的僧侣们,他们认为他们的功德多到自己用不完,足以出售给别人,然而与此同时,他们内心深处知道,他们里面充满了不敬虔。

 

路德说:“看看这些僧侣们吧,他们一丝不苟地禁食,警醒不睡等等。如果忽略了修道院规条里的最小一条,对他们来讲都是犯了最高级别的罪。与此同时,他们高高兴兴地忽略了仁爱的责任,而且彼此仇恨直到死。他们认为,这不是罪。”

 

路德对天主教僧侣的评论,也适用于佛教、伊斯兰教等一切寻求靠着自身修行与积攒功德进入天堂的人士:“称靠行律法称义者为魔鬼的殉道士是不错的。他们为赢得地狱所忍受的痛苦比基督的殉道者为进入天国所忍受的痛楚更多。这对他们是双重的祸患。他们先在地上以自加的苦修来折磨自己,最终当他们离世时,他们得到的是永远的咒诅。”

 

这样,罪人称义,唯有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做成的工作。福音不是在得救之事上我们能做一些,但不够完美,所以耶稣基督来“帮助”我们达到目标;主耶稣来,不是帮助我们,而是替代我们,因为我们在得救之事上完全无能,完全无力。福音的核心是替代性的救赎:耶稣一生完全遵守了上帝的律法,做到了我们本该做到、但无力做到的;在十字架上,无罪的耶稣基督站在我们的位置上,为我们、为我们的罪,受了我们本该受的审判、刑罚和咒诅。这就是所谓“替罪的羔羊”。十字架的救赎工作使我们的罪归在他的身上,而他的义归在我们头上。“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3-24)

 

福音不是“补救”,而是拯救;不是说我们已经做了一些,还差一些,就差最后一下子、一里路了,耶稣来帮我们一把,达到目标,就好像我们和耶稣一起开合资公司,我们拿出来一些,但还差一些,耶稣便拿出一些,补足缺口。不是!耶稣是拯救我们,圣经明说,我们人完全是无能的,完全失丧,在道德上完全破产,毫无能力,是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 2:1)。救恩百分之百是耶稣做成的,完全是恩典,我们毫无贡献。哈利路亚,感谢上帝!

 

路德在解释加拉太书1:4“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gave Himself for our sins)时,清楚地说明了福音的本质:

 

这里并没有说,“他接受了我们的善工”,而是说,“他给。”给了什么?不是金子、银子、羊羔、天使,而是他自己。为了什么?不是为了皇冠、国家,或是我们的良善,而是我们的罪。这些话如同天上发出的抗议的惊雷,反对一切和各样的自义。……真正明白基督信仰的人把保罗的话“为我们的罪舍己”看作是真实且有效的。我们不应当把罪看作是无关紧要的微小之事。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应当因罪的可怕以至绝望。学会相信基督的舍己,不是为着微不足道、虚构想象的罪,而是为着巨大的罪过;不是为着一样、两样的罪,而是为着所有的罪;不是为着那能被丢弃的罪,而是为着那顽固不化、根深蒂固的罪。

 

路德继而强调,我们要特别注意“我们”这个代词并它的重要性。你可能会马上同意基督是为着彼得、保罗等人舍己的,但是发觉自己很难相信基督也是为着你的罪舍己的。在感觉上,我们似乎不好意思将这个“我们”应用到自己的个人层面上。但要确信基督不只是免了某些人的罪,也是免了你的罪。

 

人排斥因信称义的真理,是因为人性中根深蒂固地认为“我能”,只要我足够努力,就配得在上帝面前有一席之地,配得上帝的接纳。这是人性的骄傲。人性坚决否认自己的完全的破产,不肯承认自己的无能,不肯对自己绝望。路德说:“靠律法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的这一有害的教义,这是一个在人类理性中根深蒂固的观念。所有人都被这一观念抓住,以至很难把它从人的思想中拔出去。”“人类的理性只能从律法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它嘀咕着:‘这个我做了,这个我没做。’但是信心仰赖耶稣基督。”[2]

 

后人正确地评论到[3]:“路德有一个基本的看法,他认为宗教是人心的原本模式,这不仅适用于有宗教信仰的人,也适用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人们通过自己努力达到某一套价值观的要求,来赚取自己存在的价值和被接纳的感觉,让自己感觉重要。而且,‘靠功德称义的宗教’在人心里根深蒂固,连在某种程度上相信福音的基督徒都时常故态复萌,在内心深处的运作是靠自己的功德得救。”

 

人的本性、人的文化在根本上是抵挡福音的,路德正确地说到,“以智慧和正直这两种天赋为例。没有基督,智慧是双倍的愚蠢,正直是双倍的罪恶,因为它们不仅不能认识到基督的智慧与义,还要拦阻和亵渎基督的救恩。保罗很公正地称这个世界是罪恶的和邪僻的,因为当这个世界处在它最好的时刻,便是它最恶的时刻。最严重的恶习与这个世界的智慧和义相比也不过是小过失。这些事拦阻人接受基督之义的福音。……因为对没有基督之人而言,他们越好、越智慧,不理睬和抵挡福音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个世界或许会看一些事物从来是好的;但是若无基督,它们都是错。”

 

(三)

 

路德强调了律法的两层功用(加尔文则阐述了律法的三层功用[4]):一层是世俗的,即律法能够约束罪恶,惩治罪恶。这时,人不犯罪,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惧怕;就像一个被关在监狱里的人,他不是不想犯罪,而是不能,若是可以,他就会打烂监狱,重新犯罪。

 

另一层是属灵的、神圣的,即,律法使人知罪,“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加3:19)。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自义,只要没有犯明显的大罪,就以为我是一个好人;也常常自以为敬虔和良善,然而“上帝使用律法作为一个大锤,打碎了人一切自义的错觉,这样,我们就可以对我们自己的能力,以及对自己称义的努力感到绝望”。[5]“律法是一面镜子,向一个人显明他是怎样的人:一个该死的、配受永刑的罪人。……上帝必须首先要在他手中举起律法的大锤,把自义这只野兽,并诸如此类的自我信靠、自我聪明、自以为义和自我帮助等,砸得稀烂。”[6]律法最终是要把绝望的人引向耶稣基督的福音。

 

这样,律法会在人心中产生三种反应。第一种,律法达到了使人知罪的效果,使人对自己、对自身的义绝望。然而,对这第一类人,律法的功用就到此止步了:只是使人心绝望,却没有把它带到耶稣基督那里。对这类人,律法甚至使罪过加多,“律法向一个人显明了罪、死和上帝的忿怒,他变得不耐烦,向上帝发怨言,并且悖逆。在这以前他是一个虔诚的人;他敬拜和赞美上帝;他在上帝面前屈膝感恩,就像法利赛人一样。可是现在,律法把罪和死向他显明了出来,他希望上帝不存在。律法激起人对上帝的仇视。于是,罪不仅因着律法而被显明;罪实际上也因着律法而加增和扩大”。

 

第二种,在人心中产生的就是法利赛人式的反应:他们妥协了律法的原义,认为在表面行为上遵行了律法就是满足了律法,这样,对这一类人,律法没有起到使他们绝望的作用,反倒使他们更加自义,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满足了律法,达到了上帝的要求。

 

对自以为守了律法的犹太人,保罗说:“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罗2:21-22)路德对此的注释是:“上帝按人心下判断,因此,他的律法是向人的内心深处下命令、而不能以行为为满足……所以,保罗在第二章里断言犹太人都是罪人……在表面的行为上遵守律法,可是这并不是出于内心或乐意,或对律法的喜爱,而是出于不愿和强迫;如果没有律法,你就会宁愿别样行。可见,在你内心深处,你是恨恶律法的。……实在说起来,表面的行为总是和伪善者离不多远的!……你从来就没有对律法有过正确的了解。”[7]

 

在此,路德对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的“蒙在摩西脸上的帕子”比喻作了精彩的解经。[8]律法本应是使人彻底绝望的,然而这第二类人稀释了律法的力度,妥协了律法的功用,这样,他们就自以为能够满足律法,从而过一种自义的生活,活在虚假的平安之中。路德精辟地说,“这样,律法被遮盖了,它不再能以它不掩饰的威严向众人说话。……结果是,他们变成了自觉安全、傲慢自大的假冒为善者。两件事中的一件必须成就:或者律法被帕子蒙上,就失去了它完整的效力;或者拿去帕子,它的力量便致人死地。若没有帕子蒙着,人无法忍受律法。于是,我们或者被迫超越律法去寻求基督,或者作为无耻的假冒为善者和自觉安全的罪人度过一生。”[9]而后者,是上帝最为憎恶的。[10]

 

自义之人因为不能明白律法的真义,便认为自己能够做到遵守律法,并因此可以称义,而不需要基督。这乃是最糟的情况。路德说,他们只满足于摩西作他们的中保:“摩西中保的工作只是改变了律法的语气,使它变得能为人忍受。摩西中保的工作就像是帕子的工作。”却失落了律法所指向的真正的中保耶稣基督:“这更美的中保就是耶稣基督。他并没有改变律法的语气,也没有用一块帕子把律法遮掩起来。他完全担当了律法的忿怒的审判,并且也一丝不苟地成全了律法的要求。”

 

第三种,就是律法所真正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把绝望的人引向耶稣基督的福音,引向信心与恩典。路德说:“律法之手如此击打人使人鼻青脸肿,是为了成就什么呢?这是为了我们可以走上恩典之路。”并发出对罪人的殷切呼唤:“人啊,如果你不做相反之事,如果你不把摩西和他的律法送回西乃山,并且牵起基督的手,那双为你的罪被洞穿的手,你就永远不能得救。”“当律法把你驱入绝境的时候,就让它再使你往前走一点点,让它把你直接送入基督的怀抱,他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11]

 

路德反复强调要对律法和福音做出正确的区分。这是基于以上对律法功用的正确认识的讨论,即,律法使人知罪并把人驱入基督恩典的怀抱;律法绝不能越俎代庖,捞过界,担负起使人称义的角色,因为这角色是单单留给福音的,唯有福音能承担起这个角色。明白律法和福音各自不同的功用,并且使它们各自在正确的场合和正确的时间“各司其职”,正如太阳在白日发光,月亮在夜晚发光,是非常重要的。在称义的问题上,我们要拒绝律法,单单拥抱基督;而在称义之外的善行的问题上,让律法来指导我们,鞭策我们。[12]路德的一句名言是:“一个好的神学家,必须能够懂得福音和律法之间的区分。”又说,“我害怕过了我们这一代之后,正确地使用律法就成为一样失去的艺术。”

 

(四)

 

有意思的是,路德谈到律法与福音的区分,不仅是对于称义的主题,也应用于基督徒日常的生活。这对于我们的信仰生活会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在称义上,律法使我们绝望,然后使我们投入基督的怀抱。在基督徒称义之后的信仰生活中,也有类似的动态:当我们在罪中挣扎的时候,律法责备我们,使我们的良心备受煎熬,对上帝的公义与圣洁产生惧怕(当然,此时律法已不能再使我们陷入信主之前的那种完全绝望),这就促使我们再一次投入福音的怀抱,寻求在基督里的安慰与赦罪的平安。下面让我引用路德自己的话:

 

于是,在每一个基督徒的内心中,不断地经历到律法的时刻和福音的时刻。当我们感到心灵的沉重,对罪有鲜活的感受,并且有因律法而来的绝望感时,我们就可以得知,我们正在经历律法的时刻。只要我们还活在世上,这样的律法的时刻就要不断地重复出现。以我自己的经历为证。有很多时候,我对上帝不满,并且对他失去耐心。上帝的忿怒和上帝的审判使我不高兴,而我的怒气和我的缺乏耐心也使他不喜悦。那这就是律法的活动期,这时“圣灵与情欲相争,情欲与圣灵相争。”

 

当我们的心再一次因上帝之慈爱的应许而苏醒的时候,恩典的时刻就回来了。我们的心独白说:我的灵啊,你为何忧闷?你为何在我里面烦躁不安?难道除了律法、罪、死与地狱,你就不能发觉别的吗?难道那里没有恩典,没有饶恕,没有喜乐,没有平安,没有生命,没有天堂,没有基督与上帝吗?我的心啊,不要再搅动我令我不安。仰望上帝吧,他没有爱惜他的独生爱子,却因你的罪,舍了给你。当律法令你不能自拔的时候,你要说:律法先生,你不是这场戏的全部。那里有比你更好更美的事情。它们告诉我,我当信靠上帝。

 

律法有时,福音也有时。让我们努力成为优秀的时间管理者。这不容易。在本质上,律法和福音相差千里,但是在我们的心中,它们贴得很近。在心灵之中,畏惧与信靠,罪与恩,律法与福音,是不断交织在一起的。

 

这些时刻正是班扬所经历的,也是每个基督徒必然会经历的。

 

(五)

 

路德常常批评信徒这样的心态:“我们必须凭着感觉良好的良心才能把自己带到上帝的面前;我们必须觉得自己已经无罪了,我们才觉得基督是为我们的罪死了。”

 

路德在他其他的著作中大声疾呼[13]

 

你这可怜人哪!你若折断了一条腿,或遭遇生命危险,你便呼求上帝,或某个圣徒,并不会等到你的腿痊愈以后,或危险过去以后;你并非愚不可及,以为上帝不听断了腿的人,或有性命危险的人。你乃是相信,当你有最大需要和最大惧怕的时候,上帝最要垂听。那么在你有无限大的属灵需要并有关乎永恒损失之威胁的时候,你为什么如此愚拙,非到你已经除去一切不信、疑惑、骄傲、悖逆、不贞、怒气、贪婪和不义以后,就不肯祈求信、望、爱、谦卑、顺服、贞洁、温柔、和平和公义呢?其实你发现自己越缺乏这些德行,就应更加殷勤祈求。

 

我们真是瞎了眼。身体若有疾病和需要,我们便跑到上帝那里;灵魂若有疾病,我们便从上帝那里跑开,非在我们痊愈以后不愿意回转……好像在属灵的需要中——这是大于身体的需要——我们要自助一般。这种办法乃是出于魔鬼的。

 

我的朋友,你错了!你若愿意使罪恶得医治,你就必须不离开上帝,反要跑到他那里,又要比在身体有需要时更用信心祈祷。上帝并不敌视罪人,只敌视不信的人,这种人不承认、不哀痛他们的罪恶,也不求上帝帮助抵挡罪恶,反倒擅自要先自洁,不愿要他的恩典,不让他作一位施于人而不向人索取什么的上帝。

 

路德的一句名言便是:“让我们在上帝面前老老实实作一个罪人。”

 

在路德看,信心是一种“冒险”,就是在看到我们全然败坏、完全不配上帝一丝怜悯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勇敢地信靠上帝在基督里对我们所施的怜悯和恩典,相信上帝是那一位愿意“称罪人为义的上帝”(罗4:5),相信上帝在基督里对我们的悦纳和无比的慈爱。意味深长的是,恰恰是这样超越理性的、勇敢的信心的行动,是讨上帝喜悦的,甚至是唯一讨上帝喜悦的途径,因为这高举了耶稣基督,高举了上帝的义,而不是人的义,“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罗3:25),“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来 11:6)什么使我们称义?什么使我们讨上帝的喜悦?不是我们自己在上帝面前有什么“可称赞的”,而是我们承认我们是无能、无助、绝望的罪人,但是我们愿意投靠上帝,满心相信并投靠他在基督里为我们预备的赦罪、帮助、恩典、慈爱,这就算为我们的义,这便使我们蒙上帝的悦纳!感谢上帝!

 

(六)

 

路德强调信心,这是在为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争辩的大环境下。若我们以为路德忽略基督徒的行为或成圣,那就大错特错了。路德说:

 

信心当然必须是真诚的。那必须是一个能凭着爱产生善功的信心。一个缺乏爱的信心不是真信心。这样,使徒就从两个方面堵住了假冒为善者自以为能进天国的道路。一方面,保罗宣告……不是善功,而单单是信心,在功德之外的信心,使我们能够站在上帝面前。另一方面,使徒宣告,不结果子的信心是没用的。若有人想,“既然信心使人在行为以外称义,那么我们不要行为了”,这就是蔑视上帝的恩典。闲懒的信心不是能使人称义的信心。以这种严厉的态度,保罗展示了一个基督徒整全的生命。在里面,它由对上帝的信心组成;在外面,是对弟兄姊妹的爱。[14]

 

对那些以自由为借口放纵私欲的人,路德说:“我们要告诉他们,他们不是自由的,不管他们觉得自己是多么自由。相反,他们是魔鬼的肮脏的奴仆,他们比教皇的奴仆还要糟糕七倍。”[15]“对于那些一头扎进放荡污秽当中的猪类,我们也不能做什么。我们做我们所能做的。”[16]

 

(七)

 

路德在讲解这卷书时,也非常关注保罗的教牧风格与方式,及其表现出来的牧者心肠,并且用了相当的篇幅来解说。

 

例如,路德在注释加1: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这句经文时,很敏锐地观察到,保罗在这里没有直接叱责加拉太人,对他们说“我对你们很失望”,或“我对你们很气愤”这一类的话,而是对他们说“我希奇”,用这样比较委婉、不刺伤对方、留有余地的方式来劝勉加拉太信徒。而当保罗讲到引诱他们离开真道的假使徒们的时候,是极其严厉的,乃至直接地咒诅了这些人若干次。路德注意到保罗在这里表现出来的牧者心肠:他对入了迷惑的加拉太信徒始终持有盼望,仍愿接纳他们,很温柔地劝勉,希望他们回转,而对传讲错谬的假教师,保罗态度坚决,声色俱厉,恨不得他们“把自己割绝了”。

 

对于第4章中的内容,路德也花了相应的篇幅来讲解保罗的牧者心肠——他向加拉太人提起往日相处的温情,他们对自己的爱,当初对他无怨无悔的接待,现在他盼望能够到他们那里去,与他们面对面交谈,等等。路德评论到:“保罗切愿以温柔的情怀来缓和自己严厉的言辞,以能够将他们重新赢回。就像保罗一样,每一个牧者和传道人都应该对迷失的羊有着深切的关怀,并以温柔的心引导他们。他们是不能以别的方式来归正的。过度严厉的话语激起恼怒和绝望,但是不能带来悔改……”[17]

 

总之,路德的注释不仅关注教义,也关心教牧实践的操作层面。这与路德本身是一位牧者有关,在威登堡的时候,他不仅在学校教学,也牧养当地的会众。我们在读《加拉太书注释》的时候,也当留意在这方面的宝贵信息。

 

(八)

 

路德在结束他的加拉太书注释课程时说:“惟有我们上帝的话,必永远立定!”(赛40:8)

 

又感叹过:“若我们不爱上帝的话语,却说我们爱任何别的事情,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必须要留心把真理和生活分开。真理是天上的一部分,是纯净无瑕的,而生活是地上的一部分,充满悲惨、错误和罪恶。真理中最小的一点,其重要性也超过整个天地。所以,我们绝不能允许真理里最小的一条被破坏。”

 

一个爱真理,捍卫真理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是一定要受到逼迫的,因为魔鬼和世界最仇视的就是上帝的话语,并恨一切不属自己而属真理的人。

 

路德作为真理的战士,一生充满了患难,经历了无数的迫害。上帝也正是藉着这些试炼与争战,激发出他仆人最大的才能和对他的信靠,而为真道打美好的仗。路德就曾感谢教皇对他的围剿,否则他不能写成那些脍炙人口的战斗檄文。伟大的布道家怀特菲尔德在评论清教徒力量来源的时候说:“神的仆人从来不能像在十字架下的时候那样更好地写作,传道;在这时候,基督的灵和荣耀的灵落在他们身上。……他们被赶逐,要在粮仓和田野里,在大路和篱笆旁讲道,他们写作,传道时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是大有权柄的人。”[18]这话用在路德身上也正合适。

 

不仅路德,凡历世历代中坚守真理的圣徒,都要遭遇患难逼迫,“逼迫总是随着上帝的道接踵而来。世界把真基督徒看作最恶劣的冒犯者……我们不容这些逼迫影响一刻我们对基督的忠诚。只要我们经历这样的逼迫,我们就知道,福音是完好无损的”。圣伯纳德(St. Bernard)即观察到,当撒但从各个方向以诡计和强暴攻击教会的时候,是教会最健康的时候;而当一切太平的时候,是教会最糟的时候。

 

魔鬼和世界从未停止过对真理和教会的逼迫,对今天的中国教会也是如此,但可能不再是初期教会时那种外在的迫害形式,而是转用更微妙、也更具杀伤力的形式,最主要的就是世俗化(比如寻求凯撒的庇护,与世界联合的诱惑,贪图世界和“主流社会”对自己的认可,期待在今生就实现的荣耀,等等)。世俗化的结果就是使我们所传讲的福音失去了那种超然的“冒犯性”和令人“讨厌的地方”(加 5:11),使教会失去了分别为圣的见证和圣洁的能力。

 

路德说:“世间的敌视预示着教会的成熟与成长,因为教会在受到逼迫时发展得最好。如果十字架令人讨厌的地方没有了,如果十字架仇敌的咆哮消停了,如果一切都安安静静的了,这就说明,撒但已经成了教会的看门人,上帝话语纯正的教义已经丧失了。”

 

愿今日的中国教会和信徒也能够如历世历代的圣徒一样不惜以生命持守真道、捍卫真道,绝不妥协地走十字架的道路,走窄路,进窄门,放胆为福音作美好的见证,为真道打美好仗,直到见主面,直到进入与主同在的无穷喜乐的永恒中的时刻!阿们!

 

 

 

[1] 见班扬自传第一章。

[2] 详见2:5的注释。

[3] 引自纽约救赎主教会提摩太·凯乐(Tim Keller)牧师。

[4] 见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卷二第八章。加尔文看律法的功用有三重:1、在世俗生活中约束罪恶;2、使人知罪;3、引导已重生之人成圣和行善。

[5] 见对3:23的注释。

[6] 见对3:19的注释。

[7]《路德选集》第十五篇,《罗马书》德译本序言。

[8]“我们既有这样的盼望,就大胆讲说,不像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但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林后3:12-16)。

[9] 见对3:20的注释。

[10] 路德在1:14的注释中说:“和这些教皇制下假装圣洁的伪君子比起来,税吏和妓女就不是那么糟了。他们至少会懊悔,他们至少不会为他们邪恶的行为合理化。但是这些为善的‘圣徒们’,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错误,却自以为义,认为他们自己是上帝所悦纳的祭物。”

[11] 见对3:19的注释。

[12] 在《论善工》中,路德在一开始就说明善工的唯一标准就是上帝的诫命:“我们应当知道,除了上帝所命令的以外,没有善工,正如除了上帝所禁止的以外,没有罪恶一样。”

[13] 见路德的《论善工》。

[14] 详见5:6的注释。

[15] 详见5:13的注释。

[16] 同上。

[17] 详见4:12的注释。

[18] 见巴刻文章“我们为什么需要清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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