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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信徒与消费主义时代

文/老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餐馆和各种娱乐场所,当结帐的时候,服务员会说:“先生,您今天消费了多少多少钱……”(以前说:“您一共花了多少钱”)我觉得“消费”是特别奇妙的一个词,好像一下子把简单的吃饭变得神圣了,立刻让人觉得我不再仅仅是个人吃饭而已,而是参与到了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洪流之中,成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力量,成为GDP的一份子。

 

我们今天实在处在一个消费主义的时代。我们今天就来谈谈教会应该如何看待消费主义及其带来的信徒心态的问题。

 

一、消费主义是教会要真正面对的“根本文化现象”之一

 

今天的教会疲于应付社会上各样的文化现象。一部电影流行了,信徒都在津津乐道,比如《阿凡达》、《2012》、《盗梦空间》,教会就要给出“官方意见”,本着圣经进行批判。“超女现象”教会也要做出回应,“于丹现象”教会也需要进行批判,等等。影响会众价值观的流行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所以教会在这方面的工作不堪重负。

 

这些都是好的,也是必须的(因为许多教会根本就采取回避、不回应的态度)。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些不断变幻的文化事件都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根本文化现象”是消费主义。消费主义利用和制造出这些流行文化来进行营销,或者说,这些不断变幻的文化本身其实就是消费性的商品。驱动这一切流行文化的是消费主义,流行文化层出不穷、不断更替,而消费主义不变。

 

正如卡尔·楚曼(Carl Trueman)所言:“事实上,真正的文化不总是改变,无论快慢与否;相反,“迅速改变”正是现代文化的观念。现代文化所产生的现象——时尚、音乐、明星——都在时刻改变,而这些都是一个根本文化的功用,即,消费主义……教会真正要担心的不是快速变化本身,而是快速变化背后的‘黑手’。就如同冰山的一角,变化不是真正的威胁,真正的威胁是在变化这‘水面’下面。教会需要知道它蒙召去抗拒的不仅仅是不断变幻的、把任何事物都相对化的文化,而是这些变化背后的驱动力,就是消费主义。”[1]

 

网上有一篇评论中国的消费主义的文章写出了类似的观察:“大众文化具有一种赤裸裸的商品性,它是消费主义思潮的绝好载体。大众文化通过能够大批量生产的文化产品的消费,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标。这样,传统文化与经济的界限模糊了。”

 

就消费主义本身来说,它真正关心的并不是流行文化所代表的价值观,它真正关心的是这个流行文化能否带来消费、是否是可卖的商品。消费主义的目标是把一切都变成热销的商品。所以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出现了,就是消费主义常常会把曾经的“非主流”变为主流,把曾经的“反潮流”变为潮流而套现。在美国60年代曾经出现一个反商业化的运动,叫作“No Logo”,就是抵挡以Logo(商标)为代表的广告,结果,厂家就把“No Logo”当作Logo,成为最受欢迎的Logo。90年代初期,美国出现一股“非主流音乐”(alternative)运动,这一类音乐主要在前卫的大学校园电台播放,用来抵挡高度商业化的流行音乐。结果,敏锐的商家看到了商机,就投入大量营销资源,很快,“非主流音乐”成为了主流,成为了流行,是市场上卖得最好的音乐种类。这类颇为讽刺的事件正说明:消费主义是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文化势力之一,它能够把任何一样事物变为商品,甚至这商品所代表的价值观可以与这事物原本宣扬的价值立场正相反,这种改变的能力是极其惊人的。

 

本文开头提到,今天买单的时候,服务员会说:“今天您消费了多少”,其实服务员的这一句话正不经意地泄露了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秘密:一切都是为着消费,不管你追随的时尚怎样变化,不管你捕捉的下一个流行是什么,不管是后现代主义潮流还是后后现代主义潮流,归根结底都是很冷静、很严肃的一句话:“先生,您今天消费了多少。”

 

二、在圣经真理下看消费主义的本质

 

消费主义(consumerism)一般有两种含义,一个是指消费者权利运动,这不是我们这里要说的,另一种是指某种文化现象,这就是我们要谈的。

 

消费主义具有两个本质性的特征。第一个是以消费者为中心,或者说,以消费者的欲求为中心——商家如何发现它们,创造它们,然后满足它们。相应的口号是:“消费者总是对的”、“顾客就是上帝”。这是高度以人为本的,而我们的信仰是以神为中心的。

 

第二个是交换意识。消费的本质是消费者付钱,寻找自己需要的资源(有形的和无形的),而商家提供这资源,获得利润。如果我们把这样的心态不知不觉带入信仰生活中,我们就不再懂得恩典,会与神建立错误的互动。布雷克说:“在人与人之间,公义的施行是藉着互相交换的方式而进行的,比如金钱的报偿就是根据契约进行的。然而,对于上帝而言,这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的任何工作,不管如何完全,在上帝面前都无功可居……上帝始终是独立自足的,他不欠任何人任何东西。人无法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带到上帝的面前,因为他所行的善事都源于上帝。”[2]“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罗11:35)这也反映在我们与弟兄姊妹的交往之中。很长一段时间里,当有弟兄姊妹对我好的时候,我就去想在这之前我给他帮过什么忙,这实在是把对方的礼物和恩惠贬低为偿还。我怎么会有感恩的心呢?这心理不仅毁灭了恩典,也蔑视了对方,当然也是高举了自己。

 

消费主义的这两个特征,决定了它的一些dynamic(动态):一个是不停息的变化,没有变化就不会产生新的消费,消费主义一定是以层出不穷、变化不息的文化现象表现出来的;第二个是,凡事都是可谈判的,消费主义必然包括买家和卖家之间不停的论价与谈判,而真理是不变的,也是绝对而不能谈判的。

 

对此,楚曼说:“总之,基督信仰宣称真理从不改变,我们今天所信的耶稣就是保罗所宣讲的耶稣;上帝是我们都要臣服的对象——就是这一信仰,它的存在正是对文化的抗拒。这对抗不仅发生在现象层面,因为在文化中,变化,而不是稳固,是真理;也发生在根基层面,因为在文化中,无论我们谈论的是意识形态,还是咖啡的品牌,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议价是不变的驱动力。”[3]

 

消费主义这概念本身就意味着:“我的需要可以得到无限量的满足”;“我只要有一个需要,相信就能找到满足它的地方”。消费主义之所以在今天得以盛行,主要有两个客观原因。一个是工业化之后出现的海量生产的能力和商品与资源的极大丰富。在近代的工业化和商业化之前,根本谈不上消费主义,那时候能吃饱肚子,有仅仅能维持日常生活的用品就不错了。所以,消费主义的衍生文化是快餐文化(我要我的欲求此刻就得到满足!)和享乐主义型的社会(既然我肉体的安逸和享乐能够得到无止境的满足,这就成为我乃至全社会的整体追求)。

 

另一个客观原因是现代营销技术(随着IT技术的发展)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对消费者的细分已经到了一个人(所谓“segment of 1”,“1-to-1 marketing”)。产品和服务的“客户化”(customization)已经能够深入达到个体消费者的身上。这就满足了消费主义的另一个特点:“今天我只要有一个需要,相信就能找到满足它的地方。”

 

“故此,阴间扩张其欲,开了无限量的口;他们的荣耀、群众、繁华,并快乐的人,都落在其中。”(赛5:14)

 

三、消费主义对教会和信徒的影响

 

今天的教会和信徒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深受这种消费主义心态的影响,我们就从这两个层面看一些实例。

 

1、面对“消费者”的教会

 

在这个社会大环境之下,教会面对信徒的时候,很容易也有“服务消费者”的心态。一个经典的管理学模型是“4P模型”,分别是Price(价格)、Place(地点)、Promotion(促销)、Product(产品)。如果教会把信徒当作消费者,就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遵循这4P的原则:

 

Price(价格)方面,原则是越合理越好,对于一个“信徒消费者”来说,最合理的价格就是作一名基督徒,跟从主,只得好处,不用付任何代价。“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这样的经文尽量少讲,即使讲,也不用太深入、太频繁了。

 

Place(地点)越方便越好,这就养成了很多信徒不愿付代价的习惯,礼拜地点稍微远一点就牢骚满腹,就要换教会,最好是出门走路十分钟就到。耶罗波安不仅是政治谋略家,也是高超的公司CEO,他在但和伯特利安置了两个金牛犊,对以色列百姓说,“你们上去耶路撒冷实在是难,就本着就近的原则在这里拜吧”,俨然就是把敬拜神的百姓当成消费者了。“三自”就提供了这样的便捷:钻小胡同找家庭教会多费劲啊,到三自来吧,都在交通要道,远远就能看见那显赫的门脸,而且你听完就走,从没有人管你。

 

我身边一个弟兄的教会,因为受到逼迫,就从北京的最西边搬到最东北边,很多弟兄姊妹就要在路上花近两个小时来做礼拜,也一直坚持。这令我非常感动。

 

Product(产品)方面,原则就是产品线要丰富,要consumer driven(驱动消费),今天教会的产品线就很丰富:婚姻讲座、亲子辅导、恋爱交友、职场规划、“人生下半场”、“爱上星期一”等等不亦乐乎。不是说这些都不好,而是不要用这些把神的道稀释了。教会不需要提供各种消费产品迎合信徒,而应高举神的道吸引万人归向基督,在十字架前真正认罪悔改。

 

莱尔在《英国复兴领袖传》中评介说:“在上一个世纪,一位牧师在一个大城镇的工作和现在相比是很不一样的。在那些日子,现在每个人都很熟悉的大量的信仰辅助机构并不存在……一百年前在一个大城镇里的牧师几乎是完全局限于使用一种武器——无论是‘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徒 20:20)不住传道——这种使徒所使用的古老方法,几乎就是他唯一能够使用的方法。他被迫成为一位主要是做一件事情的人,一位只使用一种兵器的士兵,一位不断传讲上帝话语的人。从长远来讲,上个世纪使用一种武器的牧师,所成就的是否比不上当代很多人运用极多教会运作机制所成就的工作,这是很值得质疑的。我个人的看法就是,在我们的事奉工作中,我们严重失去了对使徒时期单一工作的认识……把教会运作机制当作偶像来崇拜,为此而轻慢讲台,这是有可能发生的。”

 

Promotion(促销)很重要的原则是要利用节日、纪念日和special event(特别活动),教会在这方面做得已经很好。很多教会平常不传福音,只等圣诞节大干一场。而且平常传福音会很不好意思啊,圣诞节传福音多么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圣诞节是西方先进国家的节日,大家都来教会的,这会儿你不来才土呢”。所以一到圣诞节,教会里就涌入许多浪漫电影看多了的、赶时尚的年轻人。在充分利用special event方面,教会也越来越擅长。记得一位弟兄说,在纪念林昭去世多少周年临近的日子,北京几个大教会的传道人聚在一起,讨论如何好好包装、利用这件事,来扩大基督教对社会的影响[4]。这位弟兄当时恰巧也在场,在现场讨论如何“包装”的热烈气氛中,他深深地感受到了一种深藏着的以福音为耻的心态!

 

依赖special event还表现在,有很多传道人在一周里就盼着在主日礼拜前世界上发生什么抓人眼球的重大事件、新闻,不然在主日的讲台上就不知道该讲什么。

 

我想到一位弟兄的反思,他写到:“晚上参加一个讲座。讲员是一位香港牧师,熟练地使用PPT;列出数据比较论证;创造新的词汇,引用流行术语;引用英文,拆开来,又合在一起;不断抖包袱,讲笑话,借此活跃气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正在使用这样的方法传讲福音的信息,包括许多有名望的牧师和传道人。我有些担忧这种情况,这种方法有可能是一个诱惑,使传道人和牧师在证道的工作上可以无需太多劳苦(大量的默想和祷告),只需对神的道有一个肤浅的理解,然后借助包装,最后把一个可能是华而不实的概念——根本不是生命之道——扔给信徒。”弟兄所描写的,正是教会受到营销学影响之后所产生的自然结果,这已渗透到了讲台的层面。

 

更不用说,当教会不知不觉把信徒看作消费者的时候,就免不了产生一种上帝极其憎恶的恶习流弊,就是嫌贫爱富:对贫困人轻看,对有钱人摇尾巴。这样的教会,真正已成了俱乐部和社交场所,已经与福音的真义相去甚远。

 

2、作为“消费者”的信徒

 

我们在信徒的行为中常常能够看到消费主义的影子。频繁换教会的弟兄姊妹就是“window shopping”(逛街),这间教会看看,那间教会看看,就是从不委身。这是消费者典型的心态:多变(fickle)。其实这是营销者们在消费主义时代刻意要给消费者们培养的心态,如果消费者不产生新的欲求,怎么能产生新的消费呢?

 

一位今天在美国全时间服事的姊妹有一次分享说,她初信的那段时间,主日礼拜听道的时候,如果觉得那天牧师讲道讲得好,就往奉献箱里多放几美元,如果觉得讲得不好,就少放几美元。这不是消费主义的心态是什么呢?

 

信徒来教会可能不是有形的消费,但却是无形的消费,或者说是“感情消费”。来教会是为了排遣自己的情绪,寻求感情的慰藉。这也具有消费主义的特征:就是高度以消费者自己的满足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也不是以服事为中心。有的基督徒来教会不是敬拜神、服事神,而是寻找心理医生、心理消费。一时得到满足,或者根本得不到满足之后,就离开教会再也不来了。

 

消费主义的一个衍生物就是快餐文化:我不仅要我的欲求得到满足,而且是要马上就得到满足,不能有一点耽搁,这就是right here(在这里)、right now(现在)的消费文化。这在今天的信徒身上表现为,我的问题现在就要得到解决!我的病现在就要得到医治!我的怪癖和恶习今天一按手就要根除!我要一夜成圣!难怪灵恩派大行其道,各式各样医治大会和按手神医大受欢迎,因为它能满足人们right here、right now的渴望。但是我们的信仰没有捷径,罪是要天天对付、天天悔改的,十字架是要天天背起来跟主走的,在我们的信仰中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希伯来 6:15)“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 10:22)恒久忍耐是我们信仰的特征,这和消费文化、快餐文化是多么格格不入呢!别忘了,当初魔鬼在旷野中试探主耶稣,要主当场把石头变食物,现场从殿顶跳下来,此时此刻就得万国和万国的荣华,就是要主走一条捷径,走一条right here、right now的道路,而不是走十字架的道路。

 

圣经写作的背景是农耕文化。在那里一切都需要时间,需要等候和忍耐。农作物的生长既不能拔苗助长,也着急不得,必须要有充分的阳光、雨露和风霜,而且必须要按着节期,不能违反自然规律,因为神为万事万物都设定了时候。而现代人生活在工业化之后的消费主义时代,只要有钱,一切都唾手可得,不需要等候,不需要忍耐。难怪,圣经中的原则与教训会让我们这些生长在这个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的基督徒感觉内心里那么地不适应,因为这是与我们生下来就浸泡其中而养成的习性和本能相去甚远的。

 

四、最后的一点反思

 

本文在前面讨论了各类不停变化的文化现象其实只是“冰山一角”,真正的大怪兽是不变的消费主义。因此,教会不仅要关注这些朝令夕改、瞬息万变的流行文化,更要关注消费主义本身对信徒的影响。

 

然而,消费主义毕竟也是一种文化现象(虽然是“根本性的文化现象”),是近一个世纪来才有的。教会真正要关注的是福音本身。如果对消费主义的关注和讨论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福音(从反面?)和持守福音,乃至能帮助我们更有力地宣讲福音,这篇文章就不是没有益处的了。当我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我想到的是卡森博士在《耶稣基督的福音》一文中讲的一段话:

 

“然而,更普遍的倾向是:不去管福音是什么,却把创意的精力和热情投入其它的论题——婚姻、快乐、繁荣、传福音、贫穷、与回教徒角力、与世俗化的压力角力、生物伦理、左派的危险、右派的危险等等。这个清单是数之不尽的。……如果把福音仅仅当成是理所当然的,却热心于相对次要的议题,我们就是在教导下一代人贬低福音,热心于次要的事。站在边缘发出先知的呼声是容易的,但我们迫切需要有人从中心发出先知的呼声。……此外,我们若真的把焦点放在福音上,不久我们就会发现:只要正确明白福音,它就会引导我们应怎样思考,应做什么,成为其它论题的实质数组(a substantial array)。如果仅从这些论题本身的范围来分析它们,无论是多重要,相较之下也只不过是次要的。讽刺的是,如果我们深思福音,将它放在我们思想和生活的中心,它却大有能力,足以应付所有其它的问题。”

 

愿上帝在这弯曲悖谬、罪恶不信的世代里保守、带领他自己的教会,高举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福音,并在教会中,在耶稣基督里,得着荣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阿们!

 

 

 

[1] Carl Trueman,“How Consumer Culture Fuels Change”,Tabletalk magazine,April,2010.

[2] 布雷克,《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事奉》第一卷,第3章。

[3] Carl Trueman,“How Consumer Culture Fuels Change”,Tabletalk magazine,April,2010.

[4] 林昭是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北大才女,非常勇敢正义,后来在狱中遇到基督徒向她传福音后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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