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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论圣灵见证圣经——读《基督教要义》第一卷6-9章

文/亚伯

 

巴刻(J. I. Packer)曾说过一句话,大意是,他每次阅读《基督教要义》都会感到新奇与惊讶,因为他经常发现,往往似乎是最近刚出现的一个异端,加尔文早已在这本书中深刻地批判过了。同样,相比先辈们的信念,今天教会在“圣经论”上的偏移,越来越让人感到不安,需要我们急切地寻求关于这个主题的古旧教导。五百年前加尔文对此主题的阐释于我们而言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圣经对认识神的绝对必要性

 

普遍启示作为神赐给人必要、清晰、充足的启示,由于人的罪的缘故,在人的心中被压制、被“阻挡”(罗1:18);正如“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8:3),神已经显明在人心里和被造万物中,叫人无可推诿的普遍启示,也因“肉体软弱”而“有所不能行的”——使人对神普遍启示的认识充满了严重的错谬和模糊的懵懂,必须借助“圣经”这副眼镜才能看得清楚:

 

“那些眼睛昏花视力很差的人,如果你给他们一本很有价值的书籍阅读,即使他们能认出是某人的作品,但除非他们戴上眼镜,否则根本无法阅读;同样的,圣经使我们迟钝的心开窍,并使我们原先对神模糊的认识变得清晰,而能正确地认识独一真神。”[1]

 

我们应认识到,人迫切需要神将天上的教义记录在圣经中,因为人是(1)多么容易忘记神,(2)多么倾向于犯各种罪,以及(3)多么强烈地想要捏造新神与各种虚假宗教。“去伪”最好的途径就是“存真”或“立真”,“除非对神正确的认识根植于人心,否则众谬论皆无法自人心根除。”(37页)故此神赐下圣经,以避免对神的知识因人的健忘而枯萎,因人的罪而消失,或因人的骄傲而败坏。这正如奥古斯丁所教导的:“在圣经的真道上跛行,也远胜过在外面疾行奔跑的好”;普遍启示对罪人而言成为晦暗不明时,圣经就是罪人认识神唯一的道路。

 

二、圣经对认识神的绝对可靠性

 

1.圣经权威不是教会赋予的

 

圣经即使徒与先知的教导。既然教会是“被建造在使徒与先知的根基上”(弗2:20),那么圣经在次序上必然先于教会;教会的真确性、属天的本质、从基督而来的权柄,乃是建立在圣经的真确性、属天的本质及其从基督而来的权柄基础之上,而作为教会的根基,圣经的无谬性、权威性必须是首先已经具备并且被承认了的,否则,教会的根基就是沙土。如果说圣经的权威是教会赋予的,就等于是在说教会建立在教会本身的根基上,这实在是一句没有意义的话。教会建基于其上的那个根基必须是完全坚实不能动摇的,圣经正是这样一个合宜的根基(圣经所见证的核心,正是神在基督里的救恩;这样,圣经是教会的根基,基督是教会的磐石,这两句话实在是同一个意思)。

 

在教会接受圣经之前,圣经已经是圣经了。教会只是“承认”圣经是圣经,“追认”圣经本身所具有的权威,而非“赋予”某些文字权威而使之“成为”圣经。圣灵所默示并分别为圣的圣经,教会在圣灵的光照和引导中承认、接受,并借之而使教会成为教会。

 

2.圣灵见证圣经

 

圣经既然不倚靠它以外的另一个权威,那么它的权威性必然是内含于自身的,或者说,圣经的权威是自证或内证的。圣经本身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神在其中说话,因为神的灵和神的话在最隐秘和根本的意义上,有深刻的合一性;圣经作为圣灵的默示或者呼出的“气”,绝对不能与圣灵本身分开。这不同于讲员的演讲被录成磁带后,他自己就与记录他声音的磁带分开了,圣经作为神的话,有着圣灵上帝本身的权威、动力、圣洁与崇高。圣经不是独立于圣灵而独自存在的,而是同着圣灵及其不可抗拒的权柄、能力显明在信徒纯洁的眼前和正直的心中。这样,圣经权威的自证或内证,就是与圣经深切合一的圣灵“在圣经中”向人的灵魂发出无可辩驳、不可抗拒的见证,强有力地将圣经的无谬性和权威性活画在人心里。

 

圣灵见证圣经,并不是说圣经的权威倚靠圣灵为它“之外”的另一个权威;圣灵见证圣经,就是圣经的自我见证和内在见证,因为圣道与圣灵是完全合一的,圣经作为至圣的真道,不是一些印刷纸、笔画或音节,而是神恩赐与人的启示,圣灵不是圣经之外的圣灵,而是圣经之内的圣灵,甚至“圣灵与他的真理毫无分别”(57页)。

 

虽然借助理性的辩论可以驳倒反对圣经的人,但却不能借此使他产生对圣经心悦诚服的敬虔态度,因为唯有在圣灵的见证中,人才能顺服、持定、接受圣经的教导;换句话说,若不是圣灵向他所拣选的人见证圣经的权威,人心只能在圣经面前犹疑不定。

 

“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赛59:21b)神借着他的灵将他无谬的话交托于先知(这里提到神的灵也相伴提到与之深切合一的神的话),这灵也在后世之人的心中见证这话的无谬性、权威性,并且,这见证将一直在神圣洁的选民心中传递。所以,圣经的自我见证与内在见证,就体现在蕴藏于神的话中的神的灵以其绝对的权威在人心中见证圣经;圣经的自我见证即圣灵对圣经的见证,因为圣灵与圣经不是分开的而是合一的。圣灵的见证比任何其他的见证更可靠,虽然是奥秘的,无法用语言完全贴切地描述,但却是切实的,无可辩驳、无可质疑的。

 

然而,神惟独将这圣灵的见证放在他所分别出来的选民心中,对于神所没有拣选的人,或者尚未在自己人生经验中经历真实认信的选民,“耶和华的膀臂”仍是没有显露,他们在圣经面前仍是只有踌躇,因为只有神拣选并已施恩的人才能明白神的奥秘。(林前2:6-16)

 

反对者会说这是“循环论证”、“自说自话”。或者“圣灵”并没有向我见证,甚至我也不知道“圣灵”是什么或者“圣灵”是否存在及如何存在;不如让我们都站在一个客观中立的位置上,以双方能理解和同意的方式来面对这个问题,而非自说自话;比如,借助证据、逻辑等客观的、有通行说服力的方式来探讨这个问题。

 

对一个基督徒而言,他不可能接受这种“客观中立”的建议,他已经蒙了神的恩典和光照,圣经所教导的真理已经成为他内心深处最深刻的烙印,也是他一切思想的唯一前提,因这真理是内住于他内心的圣灵所见证和教导的;圣灵所见证的、笔之于书的圣道已经成为他看待一切的前提,他已经不可能违心地装作从来没有认识过神,“客观中立”地与反对者对话,他只能以圣经为前提、照着圣经中他已确信无谬的话语和真理劝说反对者,并深知若没有圣灵与他所说的话同在,他就不能有任何果效。虽然理性的辩论并非不可能驳倒反对者,但没有圣灵的帮助,这种辩驳对于反对者内心不顺服的改变是毫无功效的。

 

换句话说,基督徒和反对者已经不可避免地站在了不同的立场或者前提上,基督徒的前提是真实重生了他的圣灵所见证的圣经,而反对者表面上诉诸客观中立、有通行说服力的论证,其实是立自己为终极的权威。在这种“自主”(autonomy)的思维前提中,反对者自己是最高的真理标准,所谓客观的理性、科学或者经验,究其实质,乃是他自己的、离开上帝的权威而独立认可的科学、理性和经验,这与彻底的基督教知识论完全相反。

 

基督徒认定圣灵所见证的圣经是真理的绝对权威,一切低于圣经的真理权威都要受到圣经的检验和批判,并且,一个彻底的护教学坚持一个信念,就是在圣灵的见证和呼召下,圣经及其教导的真理必然会显明反对者知识和伦理的虚弱根基,而将其心意夺回,使其接受圣灵的见证,真心顺服圣经的权威。

 

故此《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一章第五条论述到:

 

“我们可能受教会见证的感动和影响,因而当以高度尊重和敬畏之心珍视圣经(提前3:15)。圣经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契合,整书的目的(就是将一切荣耀都归给上帝),人类惟一得救之道的完全展示,和其他许多无可比拟的优点,及整卷书的全备,都十足自证其为上帝的圣言;虽然如此,我们得以完全信服并确知圣经无谬的真理性和神圣的权威性,乃是由于圣灵的内在之工,他藉着上帝的圣言,并与上帝的圣言一道在我们心里作证(约一2:20、27;约16:13、14;林前2:10、12;赛59:21)。”

 

  1. 人的理性见证圣经

 

“除非远超过任何人见解的确信在人心里,否则试图用辩论树立圣经的威严,或借教会的公认,或借其他的手段都是徒然的。除非我们立好这根基,否则总是会对圣经的威严质疑。相反的,我们一旦以敬虔的心根据圣经的尊严接受它,并承认圣经是与众不同的,那些辩论——虽然从前不足以说服我们确信圣经的权威——如今却成为我们极大的帮助。”(45页)

 

加尔文在这段话中说明了“人的理性见证圣经”的前提。这个前提完全不同于证据派(evidentialist),后者的思路基于这样一个信念:人的理性在面对一个合理的真理系统时会降伏,因此可以以理性的合理论证促成人理性的认同,并帮助人意志的顺服。这个思路极大地低估了罪对人(包括其理性)全面、深刻的影响,忽略了惟独圣灵的工作才能唤醒一个人的灵魂。一个不可忽视的圣经论真理是:比起圣灵与证据同在(如果圣灵也或多或少与证据同在的话),圣灵更充分地、实在地、真实地、丰富地与他自己亲自启示的话语同在;所以,如果我们传福音或者护教的信念确实建立于圣灵的工作的话,我们对真实果效的期待就当依凭于以圣经为前提或预设的说服、规劝,而远非依凭于暂时离开圣经前提,与反对者站在同一个“客观中立”的角度而进行的说服和规劝(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顾及和理解反对者切实的处境)。

 

加尔文说,那些想向非基督徒“证明”圣经就是神之道的人,是很愚昧的,因为唯有借信心,人才能接受圣经是神的道。(54页)

 

以耶稣复活为例子,证据派可以拿出充足的证据,使反对者的怀疑完全站不住脚,但是他们却完全有可能说:“是的,现在看来,我对耶稣复活的怀疑是站不住脚的,但我还是不能相信你们所说的整套教义的任何一个部分;对我来说,就算这件事情是真实发生的,但也只是说明2000年前有一个人叫耶稣,基于一些我不能了解或者偶然、无理的因素,莫名其妙地死了又活了;仅此而已,我看不出这与我有什么关系,也不能说服我什么,更不能改变我什么。”

 

而一个彻底的护教学却基于圣经的前提,帮助反对者发现他知识和伦理的虚弱根基,并完全依凭圣灵的见证和大能,使他顺服于圣经真理,正如保罗在林前2:4-5所说的:“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这样的护教学有一个信念:除了“在圣经的启示中”和“在圣经的统摄下”,任何真理或知识都是不可能的;这是基于一个深刻而强健的“神论”的真理而有的,极具统一性的信念。加尔文说:

 

“尽管我不是很有口才和才能的人,但若要我与那些最狡猾且蔑视神的人争论——就是那些为了让人认为他们睿智而贬抑圣经的人,我有把握可以轻而易举地叫他们无话可说。如果驳倒他们的异议是必要的,我很容易就可以粉碎他们在隐秘之处所夸耀的。然而即使有人能完全拦阻罪人亵渎神圣洁的话语,也无法同时在罪人心里建立敬虔所要求人对神话语的确信。”(42页)

 

慕迪有次被请去一个大学给教授们演讲,他非常紧张,支吾其词,底下的听众昏昏欲睡,之后他在祷告中认识到了问题的原委:他不是作为一个鞋匠向大学教授们讲论什么知识,而是作为神的仆人向罪人讲论救人的福音。所以第二天,他轻松上了讲台,只是简单、清楚、明了地讲福音,然而底下的教授老师们却听得非常兴奋,甚至有的泪流满面。

 

“神的灵同着神的话”是我们传福音和护教的一个圣经论信念。为了强调圣灵的见证是唯一关键的因素,加尔文甚至说,除非圣灵说服人确信圣经,否则圣经本身不足以使人认识神而蒙救恩。(54页)奥古斯丁也教导说,人必须先重生成为敬虔人并进入安息,才能明白“圣经是神的道”这样大的奥秘。圣灵的宝剑才是我们争战的利器!

 

本文开头提到加尔文的那段话,显明加尔文的思路是:反对者只有在圣灵的见证、说服和呼召下才可能“以敬虔的心根据圣经的尊严接受它”,而人的理性对圣经的见证也只有在这个前提和基础上才是有意义的。换句话说,人的理性对圣经的见证只能“锦上添花”,不能“雪中送炭”。

 

在上述前提下,加尔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讲到了人的理性所能提供的对圣经的见证。

 

  1. 形式与内容
  2. 圣经的古老
  3. 摩西的诚实
  4. 神迹
  5. 预言
  6. 圣经的传递与保存
  7. 新约
  8. 教会见证圣经
  9. 殉道者

 

三、历代常有的狂热分子

 

“最近一些肤浅善变的人兴起,以极傲慢的心态过分提高圣灵教导的职分。他们轻看阅读圣经,并嘲笑那些简单的人仍旧遵守那些已过时叫人死的字句。我想知道叫他们那样兴奋的灵是什么灵。这灵带领他们敢藐视圣经的教导,将之视为天真和平庸的。……我也要他们回答我是否饮于另一位能力更大的灵,而不是主所应许他门徒的那位灵。我想即使他们完全癫狂,也不致头昏到出此狂言。”(55页)

 

加尔文五百年前讲的这句话,我们读起来却没有丝毫隔代的陌生感。今天同样有人自以为能越过圣经而直接受圣灵的教导。以下就现在常能听到的两个看似非常“属灵”的观点(其中第一个也是加尔文在《要义》6-9章中明确批判过的观点)来对这些狂热分子有一些观察。

 

狂热分子的观点一:“神的话是显明圣灵的绝对标准”是在羞辱圣灵而使之屈服于圣经之下。

 

这种观点是严重的逻辑混乱。“圣灵与他的真理毫无分别”,圣经就是圣灵所启示的真理,尊荣圣经就是尊荣圣灵,神将他话语的确实性和他的灵结合在一起,以至于我们说“被圣灵感动和充满”,就是说“被圣经的话语感动和充满”;我们确知、确信并立志遵行圣经的教导,就是尊荣圣灵。

 

并且圣灵所默示的圣经也吩咐人要辨别诸灵,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灵都是圣灵上帝。辨别的标准就是以“基督的道成肉身救赎恩典”为核心真理的圣经全备启示,而全备地启示圣经的正是圣灵自己,所以圣灵喜悦我们以他所启示的话语规模来辨别并拒绝除他以外的所有“灵”,这正是圣灵尊荣自己而非屈辱自己的方式。

 

加尔文指出,这些狂热分子等于是在说,若圣灵与自身同等就是辱没了圣灵,或者若圣灵在万事上与自己的教导一致就是辱没了圣灵。(56页)圣灵绝不背乎自己的方式就是感动他的子民尊荣圣经,受教于圣经,爱慕圣经,高举圣经。圣经不会“低于”圣灵或者“高于”圣灵,它只会与圣灵一致;圣经是圣灵“全备”的启示。狂热分子若说他从圣灵启示而得到一些区别于圣经的新教义、新道理,我们也同样要问,那让他们如此兴奋的灵到底是什么灵!

 

狂热分子的观点二:拘泥于圣经是限制于叫人死的字句,应当追求领受圣灵直接的教导和启示。

 

这种观点是对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简单、粗暴而严重的曲解。林后三章的主题是新约及其执事较比于旧约及其执事而有的显著的卓越与荣耀,这其中的关键是圣灵。“字句是叫人死,圣灵(或‘精意’)是叫人活”这句圣经的含义必须从上下文的一贯教导来了解。

 

“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借着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林后3:3)这节经文明显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的“新约模式”:“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6-27);相应的,那“叫人死的字句”就是非用圣灵写成而用墨水写成的话,不是写在心版上而是写在石版上的、“定罪”的话——之所以那话“叫人死”,正是因为那是定罪的话,罪的结局一定是死。

 

这不是说律法不是圣灵默示的,而是说,在新约“新心”、“新灵”、“心版”的应许成就之前,律法(旧约)因罪人的肉体软弱(而非律法本身的软弱)必然也陷入软弱中而有所不能行的,就是它在释放人、更新人上的软弱和无能,它能做的只是定罪与做出死的刑罚判决。所以,虽然前约之时,罪人也晓得圣灵所默示的律法,但是这律法只能叫他们做被捆绑的奴仆而不能做得自由释放的儿子。新约与旧约相比,其醒目的卓越之处,就是叫那些原本在律法以下的奴仆成为儿子,因这约是借着主基督的血所立的,是以圣灵长久、持续而深刻地在圣徒心中内住为保证和动力的。

 

圣灵在新约的做工方式跟旧约中有极大、显著的不同。由于所处的特定救赎历史处境,圣灵在旧约中的工作是暂时的、分散的、克制的、表浅的、有选择性的(这不是说神没有在旧约切实地救人),但在新约中,由于神儿子所流的无价之血,神永远的灵就永远、深刻地内住在一切蒙神恩典,以所赐的真信心回应神在基督里白白救恩之人的心中,并以其无限的更新大能、无谬的真理教导、圣洁的引领感动、威严的责备管教,将信徒越来越牢靠地建造在基督的磐石上,越来越深入地接在基督的身体上。神将律法写在信徒的心版上,就是神借着自己的灵在信徒心中真实、深刻的内住,以他自己更新灵魂的大能,将在前约之时只是“外在”地定人的罪的律法,变成信徒内心真正认识、乐于遵行且能够遵行的律法。

 

同时,律法对新约信徒已经失去定罪的权势,因为它已经在他们的主耶稣基督身上执行过了它一切的定罪和刑罚,因此他们已经“不在律法以下”了;基督的代罪受死是律法不能定信徒的罪,以及圣灵内住并更新信徒灵魂的根源。当律法不能定罪时,信徒反而靠着圣灵的更新和能力乐于且能够遵守律法了。这并不是说新约信徒不会违背律法的任何规条(即绝不犯罪),而是说他们靠着圣灵的能力可以有能力和自由不犯罪,遵守神的命令,并且越来越有这样的能力和自由,同时,信徒在与罪抗争过程中的失败同样有基督的十字架作为驳回律法控诉的有效抗辩。

 

同时,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律法作为训蒙的师傅把人领向基督,所以,圣灵将律法刻在信徒心中,就是将基督成形在人的心里,即基督借着圣灵住在信徒心中。

 

新约信徒处于这样卓越的地位和恩典中,是因为基督的血和圣灵的内住,并且,这内住的圣灵就是启示律法和圣经的那同一位灵。当圣道在信徒“外面”被宣讲的时候,启示圣道之圣灵的见证和大能与这圣道相伴随,在信徒“里面”推动信徒确知、确信、投靠、尊荣这被宣讲的圣道。

 

这样,从前由于缺乏圣灵深刻有效的内住而“肉体软弱”的人,因“在律法以下”只能被定罪,但当圣灵在新约信徒心中内住时,信徒因基督的救恩不再“肉体软弱”,律法不仅不能定罪,反而成为他们甘心情愿喜欢遵守的“使人自由之律法”——在前约之时,律法不是使人自由,而是使人被捆绑被奴役,在新约之时,律法使被基督释放的人自由;在前约之时“叫人死的字句”,在新约中由于基督的救恩和圣灵的更新,就“叫人活”。

 

“他(神)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从圣经论的主题而言,圣灵“叫人活”的途径正是把人真实地带进他自己启示和见证的,笔之于书的圣道中,人也只有借着这圣道才能从死中活过来.

 

如果没有圣灵借着新约之血无比卓越、深刻、持久的内住,如果没有圣灵在信徒“里面”的见证和推动,当圣道在信徒“外面”被宣讲的时候,这本来威严、无谬、大能的圣道,其实际发生的果效就将甚微。这就是为什么同一篇本着圣经的讲道,对有的人显出无比的大能,而对另一些人却显得平淡无奇。圣灵的内住就是圣道真实地被显扬在灵魂中,这样的一个灵魂在听到神在圣道中的教导和呼召时,不可能是不冷不热、轻忽懈怠的。唯有被圣灵重生的人才有圣灵的内住,而圣灵重生人,正是借着、同着他自己默示的圣道,在一个灵魂中见证、说服、呼召、感化的结果,而信心则又是圣灵重生和内住的果子,是对圣灵在圣经中所见证的、神在基督里的救恩说“阿门”。圣灵和圣道之间深切的合一在此显明。

 

所以,我们不会(我曾从一位姊妹口中听到这话)“高举圣经过于高举神”!我们的问题恰恰相反,是太漠视圣经,这不仅体现在精确控制在25分钟之内的讲道上,而且体现在那些虽然意识到其重要性,但仍没有开始行动或者行动太少的教会中。对圣经的重视,我们宁可谨慎过分,也不可轻忽自足,特别是在这样一个迷信和异教思想充满基督徒头脑的世代中!

 

 

 

[1]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上),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台北:加尔文出版社,2007,第34页;以下所引简称《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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